一、合同编号: 4530828HT2026007620101
二、合同名称: 澜沧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828JH202600762
四、项目名称: 澜沧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工程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 址: 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39号联系方式:0879-7224415供应商(乙方):云南上格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龙生路76号联系方式:18183922204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龙生路76号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标准: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规范。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617760合同金额: 61.776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合同-澜沧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工程.pdf合同-澜沧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工程.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BD-2026-C22·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澜沧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合同书用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地址: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39号邮编:6656997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上格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龙生路76号邮编:6650991签订地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签订日期:2026年8月06日甲乙双方根据普洱百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澜沧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项目(项目编号:BD-2026-C22)”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
一、产品(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秸秆腐熟剂/有机物料腐熟剂田福元有效活菌数W2.0亿/g,2.5kg/袋粉剂吨787920.00617760.00总价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捌元整¥617760.00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供货产品:山东田福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田福元牌有机物料腐熟剂,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25)准字(14809)号,登记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2.0亿/g,有效菌种名称:枯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酿酒酵母,适宜范围:农作物秸秆,符合GB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先进行外观和数量验收,外观、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在到货后7日内提出异议;对于产品内在质量、有效活菌数等指标,甲方有权在到货2长二上口内家成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中万有权出顶里开议;质易问题属千陷疵电方有权在质保期内随时捉团开议,不受前述期限限制。2质保期>16个月,在2027年12月31日以后。27方以易话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万式运达。对千立旦运送到指定地占并在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环(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A7方立付货物时,应随货附带产品生产家宫业执照、德止物联料登记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开血7方八音如未按要求提供前述资料,中万有权绝验收,田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乙方承担。57方承送所供产品不停犯任何第三万的知识产权取县地人注叔利加因产品权利瑕疵引发第三方索赔、诉讼,G万应贝外并承招会部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万应全赔偿。
三、交货地点、方式1依占及方式,本合同货物由万送览主中力地点;六货时间,根据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个日历大内元成供货。27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在还风险又六付前设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合同价款已包括材科款、运检费妆知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广品应3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除合同约定价款,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拨付50%的项目启动资金,剩余50%在产品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2、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3、乙方指定如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云南上格科技有限公司账号:2408090104000770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振兴支行行号:103747008090
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致使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2、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日,甲方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因财政部门审批逾期除外。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和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更换、退货、减少价款,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质量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1%,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更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4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方应退还已收货款并承担中万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4、乙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200000元/天的违约金,经甲方通知5日后仍无法交付的,用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已收货款,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57方逾期交付货物和服务时,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纳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大后,中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已收货款,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67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供货义务转包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竞不得分包任何供货义务:乙方擅自转包或未经同蒽分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7因7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甲万解陈合同通知发出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自行承担华物取回产生的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如货物已经部分父付,用方有权就不合格部分或未交付部分对应价款要求全额退款,不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六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会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执5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七、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八、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方可抽取样品送检,以市级及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准,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质量责任方承担;如鉴定结论认定质量不合格,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
十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十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效力相同。6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址: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39号地邮编:66560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79-72244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729555131290C开户银行:云南澜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600016790154012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上格科技有限公司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龙生路76号地邮编:665099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1839222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02MACBT2EB1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振兴支行账号:24080901040007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