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GDHT-2026-070762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8440101006027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区洛浦路80号联系方式:020-81600601供应商(乙方):广东信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一1601房联系方式:1598910204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26-2027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8490.33元合同金额: 0.84903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市本级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60310440101000004征集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东信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6-070762甲方: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乙方:广东信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8490.33人民币大写:捌仟肆佰玖拾元叁角叁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2026-2028年)(K440101202600000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报价优惠:折扣率87.00%报价单价:8490.33元数量:1服务价格:8490.33元服务内容: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征集文件中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内容。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94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区洛浦路80号。-第1页-
三、验收标准①验收标准:参照《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19668.1-2014)、《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细则》、《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等事项的通知》、《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的通知》②验收要求:所服务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终期验收。(详见《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26-2027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需求》)③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付款期限①乙方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等材料后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总额的30%;②项目通过合同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等材料后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总额的70%。
五、违约责任①甲、乙双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②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③乙方对第三方拒不听从监理意见而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④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不承担责任。⑤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⑥合同生效日早于合同履约开始日期,生效日至履约开始日之间为准备期,计入合同有效期但不计入服务交付期。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李烘星甲方联系人:黄嘉辉联系电话:020-81600601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区洛浦路80号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9-2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10-25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陈艳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银行账号:391040100100121532乙方联系人:李丽丽联系电话:15989102045-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