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6XKR132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公安局2026年度机关及驻外营区房屋修缮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6XKR132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2026年度机关及驻外营区房屋修缮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公安局(本级)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永淳路1号联系方式:02986751985供应商(乙方):陕西安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联系方式:1589116066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2026年度机关及驻外营区房屋修缮1(项)¥292,118.00¥292,118.00无合同金额: 292,11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壹佰壹拾捌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23日履约地点:详见合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合同.pdf西安市公安局(本级)2026年09月04日 项目编号:2026XKR132西安市公安局2026年度机关及驻外营区房屋修缮项目1采购合同甲方/发包人(全称):西安市公安局乙方/承包人(全称):陕西安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安市公安局2026年度机关及驻外营区房屋修缮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安市公安局2026年度机关及驻外营区房屋修缮项目。2.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程内容、数量:招标文件内指定工程量清单。4.采购标的:办公用房修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_日。月计划竣工日期:3026年9月23日。工期总天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工期延误:1、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3、第三方因素造成的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需双方协商工期顺延具体日期。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款(成交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玖贰仟壹佰壹拾捌元整(¥:292118.00元)。本合同为固定单价,结算总价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签订总价。2.付款方式:乙方将竣工资料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交付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按照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
四、质量标准、质量保证、质量保修要求1.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标准。2.质量保证(1)所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常,符合国家环保等相关标准,满足施工要求。(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达到合格。2(3)该工程项目质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质量保修要求保修期(1)质量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2)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若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马强,身份证号:610321198004021334,联系方式:15891160665。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提供,排除施工障碍的协调。(2)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的审定等工作。(3)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5)按时支付工程款。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办理完成项目使用审批手续,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一切风险,满足甲方工程的需要。保证甲方正式投入使用,再无其他费用发生。(2)乙方进入甲方要求场地施工,应服从当地对治安、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以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罚款。乙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应采取的任何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已包全在乙方的合同价款当中,甲方不另行支付。竣工后交甲方竣工图二份及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项目手续的相关资料等,以备留档。(3)按照设计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3致的返工修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书面通知和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检的,应允许复检。经复检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检费由要求一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检费由提供材料、设备一方承担。(5)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代表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6)遵守甲方施工场地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或处理;遵守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消防意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积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因此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包括悬挂警示标牌、装设围栏、配备安全人员等,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费用和责任。(8)工程竣工后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及竣工图肆套,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参加工程竣工验收。(9)已完工的项目,在交工前乙方应负责保管,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10)本工程不得转包。(11)乙方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不定期检查与维护,并对不按安全规程操作的施工单位及时制止,并报甲方进行处理。(1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七、合同文件构成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4)技术标准和要求;(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本合同生效后,不再签订任何补充协议。
八、验收41.验收依据:(1)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2)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验收方法步骤:(1)开工主材到现场后,由甲方对施工材料的产地、规格、合格证书进行验收。(2)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对施工质量及材料进行查看验收。(3)竣工后,乙方先对项目进行自检,核对工程量及施工质量。自检合格后向甲方递交验收资料(项目自检报告、结算承诺书、结算书)。3.甲方核对验收资料完整无误,对比结算书对竣工项目进行现场核量验收,确认结算书与施工内容一致后,在验收报告中签署验收意见。对于验收资料不完整及结算书虚报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整改。4.验收结论:验收合格结论作为工程的最终认可。
九、违约责任1.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或竣工验收阶段,若工程质量或材料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未达标工程仍未完成整改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对未达标工程进行整改,所产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款中支付,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2.工程延期。除合同工期中工期延误的3条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竣工日期每推后1天,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工程保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内容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3次及以上,乙方未按照约定对缺陷工程进行修复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对缺陷工程进行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其他。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公用管线和设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未付款项不再支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西安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其他5本合同未定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签订时间及地点本合同于2026年9月2日,在西安市公安局院内(未央区仁里路东段)签订。
十
三、附则1.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2.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各条款执行完毕后终止。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乙方(公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未央区仁里路东段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88号金辉环球中心A座1107室电话:86751985电话:15209278291银行账号:611301011018170008842银行账号:209011580000050804开户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二环南段支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