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602003786A_001

二、合同名称: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后勤工程类项目02-3合同公示

三、项目编号: SDGP370000000202602003786

四、项目名称: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后勤工程类项目02-3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 青岛市江苏路16号联系方式:0532-82911178供应商(乙方):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东路008号联系方式:1766122596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房屋修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1.00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204256.80元合同金额: 20.42568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10-05;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指定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0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 02政府采购合同--工程(包1)_1-5.pdf02政府采购合同--工程(包1)_1-5.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斤2211111A0长10W0国d贴小H10118业机0M11Th(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后勤工程类项目02-3分包名称:崂山院区1、2、3号楼墙面真石漆修补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3786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1620260145甲方: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乙方: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斤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2211111A011W1国d贴小1018业机0M11Th(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甲方)所需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后勤工程类项目02-3(项目名称)经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000000202602003786(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议,确定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1包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

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采购文件(二)成交人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四)成交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如有)(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如有)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工程名称、内容工程名称:崂山院区1、2、3号楼墙面真石漆修补项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59号工程内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崂山院区1、2、3号楼部分外墙真石漆铲除,修补。长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金额及合同价格形式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4256.8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肆仟贰佰伍拾陆元捌角。乙方开户单位: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账号:160401060920031557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六、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斤2、采购人委托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造价审计的,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2211111A0长11W1d小1018业机0M11Th(预算内资金:人民币¥元财政专户资金:人民币¥元自筹资金:人民币¥204256.8元

七、付款方式合同支付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按审计额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的咨询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八、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李强

九、施工工期35日历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期拖后一天,处以合同额千分之五的罚款。

十、质量保证期2年。

一、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二、工期保障及人员更换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0.5%作为逾期竣工违约金,从结算款中予以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2、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0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7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乙方将承担成交价2%的违约金。国2.1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每发生一次贴斤3.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工1111A0长

三、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10W0d贴小H10118业机0M11Th(扣除结算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赔偿金。2.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目3.乙方人员3.1乙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221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3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可约定补充)。3.4乙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乙方承担成交价2%的违约金。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报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每缺一天罚款300元,并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二、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1、成交人在收到甲方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提供银行保函或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或甲方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或由信誉良好的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国斤111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A0长10W0国d贴小H10118业机0M11Th(4、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卖方。5.履约保证金金额:目收到中标通知书至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最长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四、补充协议22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合同保存甲方: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乙方: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