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饶丰[2026]J10100319-01
二、合同名称: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城北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饶丰[2026]J10100319
四、项目名称: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城北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地址:上饶市广丰区下溪街道高丰大道66号联系方式:13970328835供应商(乙方):江西新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街道迎宾中大道2013号盛汇城市广场住宅区2栋1单元1202室联系方式:1579385900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城北校区物业服务1(年)¥729,664.26¥729,664.261、本项目总人数19人; 2、工作时间:所有员工上六休一。保安岗24小时在岗,项目经理、水电工随叫随到; 3、工资组成:最低基本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每月最低基本工资为1950元。各工种因岗位时间和技术含量不同分别进行上调; 4、加班工资:所有员工上六休一,超出每月规定上班时间的薪资补贴; 5、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年13天,最低月工资1950元除以21.75个工作日x3倍,分至12个月得出; 6、社会保险按2025年最新缴费标准缴纳; 7、管理费:企业合理利润、服装等; 8、税率:按国家法律规定企业上缴的税费。合同金额: 729,664.26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陆佰陆拾肆元贰角陆分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3日至2027年09月02日履约地点: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城北校区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新晨物业)服务合同-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5).pdf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2026年09月04日 城北校区物业服务合同甲方: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乙方:江西新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王洋、城北两个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城北校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RZFCG-2026-097#-2)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1、服务名称: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城北校区2、位置:上饶市广丰区下溪街道高丰大道66号3、服务区域范围:城北校区总建筑面积:52928.97平方米;绿化面积:18694平方米;保洁面积:16672.6平方米(其中室内公共区域面积:1778.45平方米,办公及会议室面积:平方米;室外硬化地面面积:11775.77平方米;地下停车场面积:1667.8平方米);1450.58办公室:36间;会议室:4间;公共卫生间52间。4、设备、设施情况:序号区域设备、设施名称备注1城北校区行政楼城北校区实训楼1#电梯有机房电梯、1至6层、奥的斯电梯2城北校区男生宿舍楼2#电梯3#电梯有机房电梯、1至6层、奥的斯电梯有机房电梯、1至6层、奥的斯电梯3城北校区女生宿4#电梯有机房电梯、1至6层、奥的斯电梯4舍楼城北校区食堂5#电梯有机房电梯、1至62层、达鑫电电梯
二、服务需求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限为2026年09月3日至2027年09月2日。(一)服务范围及内容:1.秩序维护服务: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包括门卫值班;来访来人登记;消控室值班;物业管理区域内巡逻;交通疏导;车辆秩序等服务;协助处理上访等工作。第1页共36页2.卫生保洁服务:日常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包括地面、楼道、天面等清扫保洁;设备设施清抹;垃圾收集外运;管网清掏疏通;病媒防制消杀除虫;二次供水水箱等储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等服务。3.绿化养护服务:日常绿植养护,包括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浇水、枯枝杂草清理及外运等。4.设备设施维护服务: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物业负责的工程维护方面,包含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的建筑物、道路、市政景观设施、公共场所等各项设施的日常管理,给排水、强电、照明、智能化、电梯、中央空调等系统各设备的日常管理;以及各设施和设备小型日常安装、维护、维修(单项单次500元以下)。电梯、中央空调系统由采购单位另外采购专业机构进行维保维修,物业公司只需负责日常管理。5.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巡视、消防系统的设施管理。6.其他管理服务:包含应急处置要求、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其他可能出现的临时服务项目。7.建筑物日常维护:负责建筑物外观、指示标识、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建筑外墙(含铝格栅、玻璃)清洗,建立维护、维修制度,定期进行巡查。8.宿管服务:对宿舍的用水用电、宿舍区域内的公物、安全等管理服务。(二)服务要求标准详见本项目的附件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三)服务考核办法详见本项目的附件二《物业管理服务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四)服务人员要求1.最低人员配置需求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身体状况、岗位要求等)项目经理1人具有一年以上物业项目管理经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专业相关的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与物业专业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水电工2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技能职业资格,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与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消控员2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含建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保洁员2人身体健康。绿化工1人身体健康。秩序员4人需持有保安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学生公寓宿管4人会识字写字,要求夜住服务楼,有三个月宿管经验。内部保安员3人三班两运转,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白班(08:00-20:00)、夜班(20:00-次日08:00),每班安排1名值班人员值守。由3名工作人员组成值班小组,按工作2天、休息1天的周期循环轮换,确保全天候无缝衔接。维修工1人能维修门窗、桌椅等。合计20人投标人根据“最低人员配置需求”要求配置,但各岗位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配置2.表的要求,不得低于配置表的要求,总人数不得低于配置表的要求。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3.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所在地区劳动用工规定进行合法用工与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非劳务派遣合同)。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不得兼职,严格执行一人一岗。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依法缴纳全年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和医疗(基本医疗、生育、大病))。所有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和传染病史,无犯罪记录。4.国家有准入要求的岗位人员,必须按国家要求配置满足相关资格要求的人员,相5.关资格考试、培训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配置的服务人员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资格要求,造成甲方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甲方的处罚。6.对上述《最低人员配置需求》中所涉及的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等证明材料,在乙方的谈判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需做出实质性响应即可。中标供应商成交后、正式签订采购合同前,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提交《最低人员配置需求》第3页共36页中所涉及的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等证明材料至甲方进行审查。中标供应商完全符合谈判时的承诺方可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上报至同级财政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物业公司须每季度第一个月一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归口职能部门提交岗7.位人员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岗位名称、岗位证书等信息)。物业公司需保持物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如人员出现异动,应及时向甲方归口职能部门报告,离职岗位须在10日内补充到位,服务期内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10%。主管及以上人员更换,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归口职能部门,且更换的每人次相应在当期扣减5000元物业费。甲方有权不定期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谈判文件要求对到岗人员进行核查,对不按要求派驻人员(包括数量、年龄、执业证书等)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规定扣减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归口职能部门有权定期对所有物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物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若中标供应商指派的物业人员出现失职、违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考核要求的,甲方归口职能部门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该物业人员。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如不能及时更换到位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在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归口职能部门有权对人员岗位及运行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需严格执行。(五)服务耗材1.服务耗材须全新购买不可用旧的。2.所有服务涉及的耗材已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内,由乙方统一提供,甲方不再额外支付相关耗材费用或不再提供本项目内所涉任何耗材。服务耗材配置清单3.序号工具、耗材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拖把100把一年2扫把100把一年3清洁剂350斤一年4垃圾桶59cm*73cm*100cm户外50个一年5垃圾袋120cm*140cm40000个一年6垃圾袋90cm*36cm5000个一年7垃圾袋(45cm*55cm)5000个一年8垃圾夹(规格:80cm)50个一年9畚斗50个一年10除四害费1项一年(六)保密要求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2.根据甲方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甲方报备。3.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七)其他要求1.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项目的物业服务整体实施方案、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卫生保洁方案、绿化养护方案、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方案、病媒防制(疫情防控)方案、各类处理突发预案、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等)以及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有关服务方案。2.基本工资: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其人员工资低于本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视为违约。3.社会保险费:社保缴纳标准不得低于本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当年度规定的最低缴纳基数和最低缴纳比例,否则视为违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以被征地农民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为由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为违约。4.加班费:(1)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本项目法定节假日在岗人员加班费计入总报价,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后不再单独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之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本项目法定节假日须在岗人数(12)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低于上述要求,视为违约。计算公式(示例):工资÷21.75天×3倍×(人数)×13天。(2)双休日、工作日加班费: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安排补休;投标人确不能安排加班人员补休的,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5页共36页文件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双休日、工作日在岗加班费计入总报价,甲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后不再单独支付加班费。5.法定节假日按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3天计算。本项目法定节假日须在岗人数12人(项目经理1名,保洁2人,秩序员2人,水电工1人,绿化工1人,内保2人,消控员2人,宿管1人),七月、八月在岗人数参照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情况。6.服务耗材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耗材配置清单”配置到位。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