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RH采字【20260618】号
二、合同名称:图书馆加装空调项目
三、项目编号:RH采字【20260618】号
四、项目名称:图书馆加装空调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咸阳师范学院地址:咸阳市文林路联系方式:02933722887供应商(乙方):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河南安阳市滑县万古镇马成精村306省道路南预制厂内6号联系方式:1559618613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空调安装1(项)¥7,253,291.12¥7,253,291.12无合同金额: 7,253,291.12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伍万叁仟贰佰玖拾壹元壹角贰分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3日至2027年09月30日履约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加装空调合同.pdf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09月04日 :咸阳师范学院图书馆加装空调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咸阳师范学院承包方: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咸阳师范学院承包人(全称):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2026年8月7日“咸阳师范学院图书馆加装空调项目”招标会议决定,甲方将该工程(招标编号:RH采字[20260618]号)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内容,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咸阳师范学院图书馆加装空调项目工程地点:咸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补充说明、图纸提疑回复及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日。2.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工期的约定:初验合格,试运行也无质量问题,初验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如初验合格,但试运行出现质量问题,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贰拾伍万叁仟贰佰玖拾壹元壹角贰分(¥7253291.12元)。本合同总价中除包含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内容外,还包含承包人办理供电局相关手续、高压预防性试验、验收,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2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承包方向发包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取整缴纳履约保证金(即¥362665元),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工程报价单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其附件6.采购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李勇职务:总监理工程师2.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姓名:于大航3.承包人项目经理职务:甲方代表姓名:李新霞职务:项目经理身份证号:410225197911174922电话:1352347917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机电工程)证书编号:豫1412016201625769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日签订。3
十
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咸阳师范学院签订。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大:(签字)12610000435203245H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又66李住瑞91410526MA40LNGL5N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万古镇邮政编码:712000马成精村306省道路南预制厂院内6号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456473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电话:029-33722887委托代理人:传真:029-33722206电话:15596186133户名:咸阳师范学院传真: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户名: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渭城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账号:26466001040020450账号:41050160630809899999行号:103795046607行号:1054964630894
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按照本保修书约定的响应时效派人保修。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限内答复、到场或完成保修的,发包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质保金的支付方法质保金为结算后审定总价款的3%,待质保期(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承包人已完成全部保修、维修及缺陷整改义务,项目运行正常并经发包人确认,且不存在未解决的质量缺陷、损失赔偿、违约责任或其他应扣款项后,发包人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第政李位瑞36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具有执业资格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1.12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1.13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4预留金: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款额。1.15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指发包人将按有关规定准予分包的工作、指定分包人或指定材料供应商供应材料而预留的款额。1.16总承包服务费: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1.17零星工作项目费: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1.1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2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2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22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23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2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2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9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6、采购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41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