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天寺塔大院安全维护服务项目安保服务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60904HT000021
二、合同名称:承天寺塔大院安全维护服务项目安保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60803131303341
四、项目名称:承天寺塔大院安全维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121号 联系方式:0951-5014482 供应商(乙方):宁夏博学堂教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D去27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181691169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承天寺塔大院安全维护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天寺塔大院提供安保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39384元 合同金额:93.938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9月-2027年9月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12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承天寺塔大院安全维护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十
一、合同附件: 安保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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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保安服务合同》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承天寺塔大院安全维护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3316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乙方:宁夏博学堂教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9月第一部分保安服务合同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乙方:宁夏博学堂教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9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总则1、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承天寺塔大院安全维护服务项目项目范围:对承天寺塔文物本体;承天寺塔院内殿宇群、所属办公楼、库房、展厅安全维护服务和消防安全管理;承天寺塔大院景点公共秩序维护等综合性安全服务;与物业公司相互配合完成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其他服务工作。项目位置:宁夏银川市利民街121号(承天寺塔院内)服务面积:19730平方米项目属性:承天寺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消防单位,承天寺塔大院(西塔大院),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管理,是我区重要的人文景区之一,安保服务全年无休。2、管理情况:承天寺塔(西塔大院)大院由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承天寺塔管理中心管理,院内一切情况的发生,乙方应安全委托并及时应对,同时上报管理中心人员,管理中心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后,及时整改。3、合同期限:合同服务期三年:2026年9月4日至2029年9月4日止,合同一年一签。4、人员配备:按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承天寺塔大院需求配备安保及服务人员。5、单位情况: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办公楼及库房安全在大院安全管理范围内。6、服务职责:承天寺塔(文物本体);承天寺塔院内殿宇群承天寺塔大院东西门(24小时制值班)中控室(24小时双人双岗制值班)文物保护范围内所属办公楼、库房、展厅安全维护服务和消防安全管理;承天寺塔大院景点公共秩序维护等综合性安全服务;与物业公司相互配合完成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其他服务工作。第二条委托管理事宜1、安保托管范围:国保单位承天寺塔保护范围内(承天寺塔景区、展厅、办公楼、库房)安防、消防安全。2、西门保安:24小时负责办公楼、西门、大院安全,白班1人,夜班2人,负责人员出入登记,车辆出入安全、西门花坛浇水养护。3、安防室保安:24小时值守双人双岗制,负责安防中心、西门、大院安全。4、东门保安:1人,负责景区开放时间段东门秩序维护,协助物业检票及服务游客。5、大院巡逻保安:2人,负责全天巡逻及展厅安全,景区开放时大院巡逻及下班景区清场工作。6、办公楼保安:白班10小时单人单岗制,上班期间负责办公楼出入登记、报纸分发等工作。无特殊原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第三条委托管理服务费1、安保托管管理服务费:按照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需现配有人数支付安保托管费(中标价款),三年总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壹万捌仟壹佰伍拾贰元整(¥:2818152.00元/三年);月服务费78282.00元(含税)2、安保托管服务费调整:安保托管服务费可根据甲方对工作人员增减的要求,随时增减管理服务费,双方应当签署书面费用调整确认单,作为服务费结算依据。3、安保托管服务费支付: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78282元人民币,每月30日之前结清本月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先行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4、单件价格200元以下的执勤易耗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对讲机、反光手电、手套、雨衣雨靴、登记纸笔、标识牌等,由乙方负责配备并承担费用,其他由甲方统一配备。5、乙方支付信息社会信用代码:1640100MA76CD76X2户名:宁夏博学堂教育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湖支行账号:1200000669766第四条合同组成1、安保托管委托合同2、通用条款3、各岗位职责4、安防消防安全协议5、保密协议第五条人员配备承天寺塔大院保安托管人员配备表序号名称人数管理区域、职责年龄(岁)备注1消防安保队长1配合甲方统筹承天寺塔区域安防、消防及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全体安保人员值班值守。45岁以下持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2监控室保安7本岗位限男性,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承担监控中心值守、西门出入口管控、大院全域安全巡查等工作,落实防火、防盗、治安防范各项安全管理职责。50岁以下实行24小时双人双岗值守制度,配置7名工作人员,全部持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3东门保安1景区开放期间值守东门,维护出入口通行秩序,协助物业开展检票核验,做好游客接待与便民服务。50岁以下具备有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4西门保安6本岗位限男性,实行24小时值班制,承担办公楼、西门、大院全域安全管理、进出人员车辆登记工作,并负责西门花坛绿植日常浇水养护。50岁以下白班配置1人,夜班配置2人配备人员中2人持有有效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4人持有有效保安员证上岗。5大院巡逻保安2本岗限男性,景区运营时段对大院进行常态化安全巡逻,景区闭馆后完成全场清场、隐患排查工作。50岁以下日间负责园区巡逻与展厅安全值守;配置人员2名,1人持有有效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1人持有有效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6办公楼内保安1工作时段负责办公楼进出人员登记、报刊分发及其他内勤事务。50岁以下白班岗,持有效保安员证上岗7安保人数合计18人委托管理事项合同签订委托事宜。1.负责承天寺塔文物本体、文物保护范围(承天寺塔大院)、大院东西出入口24小时值守,监控中心执行24小时双人双岗值守;承担办公楼、库房门卫值守、安防巡查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西门花坛绿植浇灌养护。2.主动配合物业公司,完成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交办的其他配套服务工作。第六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陆分,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6年9月4日起至2029年9月4日止。3、合同为中标单位续签合同,乙方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规定,如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或游客投诉太多,甲方有权解除安保托管服务管理委托合同。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约方应承担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3、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一方要求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20%。2、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减服务费,情节严重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赔偿:(1)人员缺岗、无证上岗、证书造假;(2)中控室未落实双人双岗;(3)接到甲方安全整改通知逾期拒不整改;(4)发生火灾险情、治安案件系乙方履职不到位造成;(5)发生泄密、监控录像违规调取下载;(6)保安人员擅离职守、值班睡觉、饮酒上岗、收受游客财物等违纪行为。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保安服务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文本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张儣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121号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D区27号楼101室联系人:王平联系人:袁荣斐联系电话:0951-6871367联系电话:1829509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