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合同编号: CZ2026-1017 合同名称: 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6-09-04 00:00:00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 合同金额: 1579375.000000 价格币种代码: 人民币 金额单位: 元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优惠率或其它类型合同价格:

一、合同编号CZ2026-1017

二、合同名称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Z2026-1017

四、项目名称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1号联系方式:18022855600供应商(乙方): 广州南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1号901、902、910、911房联系方式:1992762785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1(项)1,579,375.001,579,375.00合同金额: 1,579,375.00元,大写金额:壹佰伍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4日至2027年08月31日履约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2026年09月04日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合同编号: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合同甲方: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乙方:广州南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1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合同甲方: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乙方:广州南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包1”(项目编号:CZ2026-1017)采购文件的要求和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1,579,375.00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包含所有服务人员的用工费用、离职补偿金、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各类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等)、值班费、岗位补贴、员工福利、利润、设备、工具、工会费、维护修理、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采购文件规定及项目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二、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地址:21.南沙区丰泽东路101号(丰泽校区)2.南沙区珠江中路91号(港湾校区)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水电零星维修服务,同时提供大型活动场地布置、大型考试后勤保障、会务服务、全套应急管理等配套物业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保洁服务:负责校园室内外公共区域(教学楼、办公楼、卫生间、楼道、校道、广场、运动场等)的日常清洁、保洁,将垃圾清运至校内指定收集点:落实保洁频次标准,寒暑假期间保持基本环境清洁,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保洁;落实消杀消毒,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一级质量要求。2.绿化养护服务:校园内绿地、花坛、乔灌木的日常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杂草清除等基础养护:执行《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二级养护标准;负责室内阴生植物摆放、养护更换,协助法定节假日环境美化布置;绿化工具、耗材由甲方负责采购。3.水电维修服务:负责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管网、照明、风扇、门窗等常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排查、小修小补及应急处置;设立24小时报修电话,落实各层级故障处置时限,每月开展1次全面设施巡查并形成书面台账:大型、特种设施设备专业维保由采购人另行聘请专业公司并承担费用,乙方负责监督维保单位作业,做好巡检记录,发现违规作业及时制止并上报甲方。4.其他配套服务:大型活动场地布置服务、大型考试后勤保障服务、会务服务;落实天气灾害、设施抢修、停水停电、意外伤害、传染病处置、大型活动保障等各类应急处置,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发生应急事件5分钟内到场响应。35.管理及其他工作:落实人员培训考核、投诉处理、信息化工单巡检管理;完成甲方临时搬运、活动保障、专项检查任务;落实节能环保管理,做好能耗统计分析;做好全套物业服务档案台账;进场完成与前任物业交接,服务期满完成与下一任物业交接。

三、服务团队配置乙方应提供以下服务团队:1.管理团队:1名项目经理、2名保洁主管、1名绿化主管、1名工程主管。2.保洁服务:18名保洁员。3.绿化养护服务:5名绿化工。4.水电维修服务:3名水电工。以上服务团队成员部分与“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包1”(项目编号:CZ2026-1017)内其他学校共用,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服务团队无需全员长期驻场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派陈恩彧(电话:180228556000)作为甲方代表,负责联系乙方,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2.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全部物业服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考核;有权按照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支付挂钩。3.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乙方服务达不到标准,有权4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累计三次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协调校内各部门配合乙方物业服务开展,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7.甲方负责学校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专业维保的采购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的监督维保作业情况进行检查。8.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流程,乙方提交合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甲方办理支付流程;因学校财务程序、财政国库支付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但乙方必须先行垫付物业员工工资,保障服务质量、服务不中断。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委派曹浩(电话:15814502781)为乙方代表,负责联系甲方,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2.依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服务内容,向甲方提出服务相关建议,严格落实全部服务标准。3.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4.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按甲方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落实24小时报修电话,执行各类故障、应急事件响应时限,完整留存巡检、维修、消杀、绿化养护全套书面台账档案。5.服务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人员。6.在本合同服务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5与本服务、本合同业务活动相关的资料。7.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合同分包,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服务。8.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师生物业报修、意见建议并反馈处理结果。9.遇突发事件、突击检查无条件随叫随到,配合甲方处置。10.做好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人员排班及值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性服务任务。11.进场阶段完成与上一任物业服务单位交接;服务到期,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与下任物业服务单位交接。12.依法用工,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因乙方未依法缴纳社保产生全部责任、赔偿均由乙方承担。13.乙方派驻甲方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属于乙方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派驻人员发生人身伤害、违法违规行为,全部后果、经济赔偿、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七、付款方式1.首期款: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473,812.5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62.第二期款:服务期满6个月,乙方通过甲方组织的阶段验收,且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631,75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拾叁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3.第三期款:服务期满,乙方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且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支付金额:¥473,812.5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4.乙方应提供成交当期应付款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或拒绝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5.因本合同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时间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甲方不承担因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所导致的延期付款责任。6.甲方开票信息:名称: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纳税人识别号:124401154554104366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1号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凤凰支行账号:36021799291002122577.甲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即视为已完成合同项下付款义务,若因乙方账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被冻结)无法接收转账,相应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公司名称:广州南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9N5KQ38公司经营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1号901、902、910、911房电话:020-8468740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账号:3602056909200288773

八、服务验收1.验收方式:甲乙双方于2027年3月共同组织开展本项目现场物业管理服务中期验收工作,于2027年9月共同组织开展本项目现场物业管理服务结算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完成后,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评分(验收评分表详见附件4:《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服务质量中期/结算验收考核表》),并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正式通知乙方。若甲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限出具考核结果,即视为乙方服务考核结果合格。乙方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复核申请;若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并予以确认。考核结果与乙方当期费用直接挂钩。2.考核等级划分:验收结果划分为四个评定级别,分别为合格、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完全不合格,具体分级标准如下:a.合格:考核得分达到85分(含)及以上;8b.不合格:考核得分在75分(含)-85分(不含)区间;c.严重不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含)-75分(不含)区间;d.完全不合格: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不含)。3.乙方应在中期/结算验收时向甲方及监管部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考勤记录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台账,未能提供或所提供台账明显不满足服务要求及“南沙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2026学年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包1”(项目编号:CZ2026-1017)采购文件要求的,考核结果视为完全不合格,4.验收罚款。验收得分作为乙方当期费用支付依据。针对验收未达标的情形,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警告、费用扣减等措施。具体标准如下:a.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乙方当期费用;b.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扣除乙方当期费用的10%;c.考核结果为严重不合格的,甲方扣除乙方当期费用的20%;d.考核结果为完全不合格的,甲方扣除乙方当期费用的30%。

九、保密条款1.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用途。9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应按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