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6012026000287-1

二、合同名称: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6012026000287

四、项目名称: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地址:韶山路北段16号联系方式:13689617178供应商(乙方):四川森汉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柏路889号1栋1 单元10层1003号联系方式:15882274804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自动溶出度仪1(台)¥359,900.00¥359,900.00SDT-L2傅里叶变换红外分光光度计1(台)¥197,800.00¥197,800.00Summit X3微波消解仪-11(台)¥319,500.00¥319,500.00Multiwave 5001 CN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1(台)¥128,700.00¥128,700.00Evolution0neplus5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个检测器)-21(台)¥699,000.00¥699,000.001290 Infinity Ⅲ6生物安全柜-21(台)¥31,500.00¥31,500.00HR1780-ⅡA27真空干燥箱1(台)¥28,000.00¥28,000.00BV-90L8薄层成像系统1(台)¥379,900.00¥379,900.00TLC Visualizer39电子天平-14(台)¥55,000.00¥220,000.00MX205DU10高效液相色谱仪(1个检测器)-11(台)¥449,600.00¥449,600.001260 Infinity Ⅲ11融变时限测定仪1(台)¥14,800.00¥14,800.00RBY-4A12高效液相色谱仪(1个检测器)-21(台)¥365,000.00¥365,000.00Prominence Plus LC-20A13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31(台)¥515,000.00¥515,000.001260 Infinity Ⅲ1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399,000.00¥399,000.00PinAAcle 900F15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个检测器)-11(台)¥479,500.00¥479,500.00H-Class16高效毛细管电泳仪1(台)¥341,800.00¥341,800.00CL104017生物安全柜-12(批)¥27,900.00¥55,800.00HR1360-ⅡA218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51(台)¥435,600.00¥435,600.00Arc19气相色谱仪(带顶空)1(台)¥749,800.00¥749,800.00889020费休氏水分测定仪1(台)¥131,500.00¥131,500.00V12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1(台)¥145,000.00¥145,000.00UV-2600i Plus22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21(台)¥429,500.00¥429,500.00Vanquish Core23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61(台)¥549,500.00¥549,500.00Prominence Plus LC-20A24体视显微镜1(台)¥119,500.00¥119,500.00BX53F2C25微波消解仪-21(台)¥319,900.00¥319,900.00E10026电子天平-21(台)¥54,900.00¥54,900.00MX10527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11(台)¥429,500.00¥429,500.00Vanquish Core28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41(台)¥599,500.00¥599,500.001260 Infinity Ⅲ合同金额: 8,9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玖拾肆万玖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德阳市市区)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政府采购合同-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pdf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10月30日 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投标人(乙方):四川森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00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N5106012026000287)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气相色谱仪(带顶空)安捷伦88901台7498007498002高效液相色谱仪(1个检测器)-1安捷伦1260InfinityI1台4496004496003高效液相色谱仪(1个检测器)-2岛津ProminencePlusLC-20A1台3650003650004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1赛默飞VanquishCore1台4295004295005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2赛默飞VanquishCore1台4295004295006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3安捷伦1260InfinityII1台5150005150007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4安捷伦1260InfinityI1台5995005995008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5WatersArc1台4356004356009高效液相色谱仪(2个检测器)-6岛津ProminencePlusLC-20A1台54950054950010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个检测器)-1WatersH-Class1台47950047950011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个检测器)-2安捷伦1290InfinityⅢ1台69900069900012薄层成像系统卡玛TLCVisualizer31台37990037990013费休氏水分测定仪梅特勒V11台13150013150014微波消解仪-1AntonPaar(安东帕)Multiwave5001CN1台31950031950015微波消解仪-2莱伯泰科E1001台31990031990016融变时限测定仪天大天发RBY-4A1台148001480017高效毛细管电泳仪华阳利民CL10401台34180034180018自动溶出度仪索德斯(SOTAX)SDT-L1台35990035990019电子天平-1梅特勒MX205DU4台5500022000020电子天平-2梅特勒MX1051台549005490021真空干燥箱贝茵BV-90L1台280002800022体视显微镜奥林巴斯BX53F2C1台11950011950023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赛默飞EvolutionOneplus1台1287001287002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岛津UV-2600iPlus1台1450001450002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PEPinAAcle900F1台39900039900026傅里叶变换红外分光光度计赛默飞SummitX1台19780019780027生物安全柜-1海尔HR1360-IIA22台279005580028生物安全柜-2海尔HR1780-IIA21台315003150012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肆万玖仟元整,即人民币¥8949000.00元;该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人工费、税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所供产品须为出厂时原包装的全新合法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须确保所投产品的质量,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相关责任。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的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的内容为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5、允许分包的部分(须为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本项目所采购的生物安全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供货,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其他要求内容及乙方投标文件服务应答表应答的内容提供该供货供应商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供货清单并加盖供货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见合同附件:6、本项目实施及售后维修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政府采购合同终止的,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8、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使用,如有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责。9、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3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10、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使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本项目中标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完成安装、调试,交付甲方验收,正常使用。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时间不超过6个月。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德阳市市区)。3、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1)验收条件说明: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并结合乙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验。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本项目商务要求,并结合乙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验收。411.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要求进行验收。(2)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则按照甲方的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逐条进行验收;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