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CFZCNCS-G-H-260078-HT-2647716

二、合同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平房区煤改电清洁取暖供热改造项目(一期、二期)(二次)

三、项目编号:CFZCNCS-G-H-260078

四、项目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平房区煤改电清洁取暖供热改造项目(一期、二期)(二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5楼联系方式:18304884845供应商(乙方):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灞柳一路1111号联系方式:15691710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空气源热泵机组2 (100-120㎡)1,299(台)¥16,549.00¥21,497,151.00PW080-KFLRDC-A8M/3N2空气源热泵机组3 (120-160㎡)316(台)¥20,111.00¥6,355,076.00PW120-KFLRDC-A83空气源热泵机组1 (80-100㎡)510(台)¥15,009.00¥7,654,590.00PW060-KFLRDC-A8/3N合同金额: 35,506,817.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伍拾万零陆仟捌佰壹拾柒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6日至2031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acf480d839034d74aead6c67cc75f0bf.pdf政府采购合同.pdf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0月30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平房区煤改电清洁取暖供热改造项目(一期、二期)(二次)合同编号:CFZCNCS-G-H-260078-HT-2647716甲方: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10月29日-第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2页-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宁城县天义城区平房区煤改电清洁取暖供热改造项目(一期、二期)(二次)采购项目编号:CFZCNCS-G-H-260078(2)采购计划编号:赤政采计划[2026]宁城01754(3)项目内容: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空气源热泵机组1(80-100㎡)派沃PW060-KFLRDC-A8/3N510¥15009¥7654590.0000空气源热泵机组2(100-120㎡)派沃PW080-KFLRDC-A8M/3N1299¥16549¥21497151.0000空气源热泵机组3(120-160㎡)派沃PW120-KFLRDC-A8316¥20111¥6355076.0000合计¥35506817(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伍拾万陆仟捌佰壹拾柒元整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是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否(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不涉及(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第3页-(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A02052301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

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35506817大写:叁仟伍佰伍拾万陆仟捌佰壹拾柒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分期付款付款期数:三期期数款项类别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设备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到货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后30日内2026-11-1530%10652045.1元2进度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后30日内2026-11-3060%21304090.2元3进度款待全部设备完成分户验收、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满足付款条件后30且内2026-12-3110%3550681.7元

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6日,完成日期:2031年12月31日(2)履约地点:内蒙古宁城县(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保险)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3550681.70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约终期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第4页-(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协商

四、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设备使用方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50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9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验收分为初期验收(实物验收)和终期验收(技术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要求进行(5)履约验收的内容:(一)到货验收: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到货通知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1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开展到货验收,即甲乙双方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外观、随机及合同要求必备资料进行验收,必要时第三方参与。甲乙双方及参与验收的第三方应签署书面到货验收记录,作为本项目的履行文件留存。到货验收仅核对外观、数量型号等,不免除后续安装调试及性能质量责任。(二)分户安装调试验收:单户安装调试、72小时试运行完成后,甲乙双方(必要时邀请居民用户参与)开展分户验收,核查安装工艺、设备运行制热性能,签署分户验收记录。(三)整体竣工验收:全部2125台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分户验收全部合格,整体试运行合格后,甲方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居民代表参与,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逐项核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履约情况,验收资料归档保存。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为质保期起算日。(6)履约验收标准:采购 组织验收 组,按招标 件、投标 件、合同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进 验收。(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第5页-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29日合同订立地点: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危兵星拥有者性别男住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5楼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灞柳一路1111号联系人温佳新联系人田润华联系电话18304884845联系电话15691710555通信地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5楼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灞柳一路1111号邮政编码024200邮政编码710025电子邮箱356113214@qq.com电子邮箱491454399@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429011586393Y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18405809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洪庆路支行银行账号61001790007052505185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八、定义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第6页-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