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33217020202638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建设工程保险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L202500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建设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科创中心 联系方式:0575-81280912 供应商(乙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大普路606号金汇大厦6楼6B07室 联系方式:0575-8122910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建设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符合招标要求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符合招标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符合招标要求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4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永安25年保险合同.pdf2025年度建设工程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投保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保险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度建设工程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公司的投标文件,签署本合同。保险费率:工程合同价的0.2%(大写:千分之零点贰)。
一、保险对象及合作期限2025年度经开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工程一切险。保险合作期限为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保障内容序号保障内容1工地范围内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工程量清单内的标的(财产或费用)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地震、海啸、台风、洪水、暴雨、风暴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的80%;免赔说明:物质损失部分:地震、海啸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台风、洪水、暴雨、风暴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其余风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考核内容1、保险单位在接到出险电话后必须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对出险现场的勘查、定损等流程。2、有预见的自然灾害发生前,保险单位需做好提醒工作,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预防措施。3、单项保单到期前,跟踪了解项目情况,如项目未能在保单到期前完工则需及时提供相应延期服务。注:1.当保险单位在本年度保险合作期限内出现一次未达到上述考核要求的,暂停一次摇号资格,累计出现三次暂停摇号资格的,则不得参与本年度摇号分配。2.本项目由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控集团)本级及下属子公司委托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本项目适用于经控集团本级及下属子公司,并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双方应遵守合同相关约定
四、保险费结算合同签订后,甲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保单和发票后,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
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签订地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