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3321702020231401

二、合同名称:杭州湾经开区研习馆布展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X-2023-019

四、项目名称:杭州湾经开区研习馆布展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科创中心 联系方式:0575-82797780 供应商(乙方):浙江金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海路1177号507室 联系方式:133360567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杭州湾经开区研习馆布展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9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研习馆布展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研习馆布展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时间: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19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5.16金正 研习馆布展合同.pdf杭州湾经开区研习馆布展项目合同合同编号:(2023)第号签订日期:2023年5月16日采购人(招标方):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中标人(中标方):浙江金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磋商采购,由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背景根据绍兴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双融双强”工程,以一流党建引领一流产业发展要求,需对党建研习馆、产业协同创新中心(路线为综合楼大厅、咖啡书吧、二楼会议室户外沿途)等布展提升改造,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内容(一)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研习馆总建筑面积约730平方米,(空间规划,功能规划设计,广告展陈设计及安装及涉及到的施工图,多媒体设计,软件开发,空间布局需满足展厅评比标准);协同创新中心总面积400平方米(空间规划,功能规划设计,户内外广告展陈设计及安装及涉及到的施工图,空间布局、灯光设计);上虞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新材料创新基地总面积300平方米(空间规划,功能规划设计,户内外广告展陈设计及安装及涉及到的施工图,空间布局)。2、项目范围包含整体项目策划设计、功能布局设计、广告展陈设计、现场施工、布展、部分智能化设备采购等,如综合策划与设计、效果实现方案设计、室内空间规划、平面布置、户外景观氛围设计、导视设计、展示板块效果设计、家具设计、智能化布局设计及设备、平面设计、立体效果设计、施工图设计、平面设计图纸输出、施工图输出、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定制家具采购、灯光设计采购及安装等。3、改造项目包括研习馆陈列布展相应配套项目等。广告布展包括墙绘、亚克力字、PVC板写真包边、软膜灯箱等所有品立面效果图及尺寸图所要求的的所有广告项目。立面背景材料使用木龙骨石膏板基层,1文字采用采用高密度PVC立体文字雕刻,版面内容UV工艺。灯箱的设计中材料选用木龙骨、细木工板。需要展示序厅、过去篇、现代篇、未来篇、结束语。(二)项目设计与制作计划安排1、乙方在响应时应提交3D设计效果图、平面设计图、布展施工图。中标后提交设计方案及深化3D设计效果图,同时编制设计节点,布展施工图须有具体尺寸及主要材料,3D设计效果图要完整详细。2、成交后,设计方案与3D设计效果图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深化,编制齐全所有图纸并要求详细具体,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开工。3、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最终展陈内容的文本、效果图、设计图纸、户外小品设计图等成品内容。4、资料搜集、筛选由双方共同参与,文案撰写等由乙方负责,采购人审核把关。5、设计方案与3D设计效果图、平面设计图、布展施工图确定后,乙方须按图进行制作安装,如有变更的,根据相关文件执行。6、工期要求说明: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采购、布展安装及验收。(三)建设任务:1、景观带规划,沿路景点建设,党建长廊处需展示浓郁的组织文化。2、记忆馆策划、设计、制作及馆外环境设计、提升等,同时包含相应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试用,记忆馆内部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3、馆内需提供展馆音频讲解稿。

四、知识产权要求1、本次采购的乙方提供的有关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须保证相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应急预案要求重视安全、环保、防恐等内容,针对活动可能遇到的突发性情况制定相关计2划或应急预案。

六、项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格:序号类别报价(元)1策划设计费用(价格固定不作调整)大写:拾捌万元(小写¥:180000)2装修采购布展费用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元(小写¥1780000)合计(1+2)大写:壹佰玖拾陆万元(小写¥:1960000)3装修部分下浮率1.11%2、付款方式(1)、策划设计费支付方式乙方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0天内支付至策划设计费的70%;工程完工后付清。(2)、装修采购布展费支付方式①装修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应施工图,由甲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经确认审核作为计量前提,施工图存在漏、缺、尽寸不明确导致预算编制时间延长,计量支付延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②展陈广告、家具等采购、智能化等部分,按中标投标单价结算。③每月按已完成工程计量价款的70%支付,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计量价款的80%,审计完成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8.5%,1.5%余款在承诺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完成审核确定的预算部分作为计量支付依据)3、结算方式:合同价的组成:①项目策划设计费,价格固定不作调整;②装修采购布展费3用。合同价格:①项目策划设计费,价格固定不作调整(包括深化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费用);②装修采购布展费用中,装修部分按审核审定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调整(施工图范围内);装修采购布展费用中,采购布展部分(包括展陈广告、家具等采购、智能化),按中标投标单价,价格固定不作调整③实施过程中除合同约定以外由业主提出的变更;以上三部分费用之和除③外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策划设计费用包括本合同项目的全部策划设计费用、设计文件修改费用、驻现场服务费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项目设计深化工作,但必须进行限额设计,不得过度设计,不得超过中标价,若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满足项目的基本功能和技术要求,不得赋予不必要功能,不得超标准,最终的设计成果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未经确认擅自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装修部分:乙方提供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成果及相关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品牌等资料,以装修采购布展费用的投标报价作为限价,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审定后施工图,甲方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预算编制,其编制依据:①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及规范;②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③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④、常规施工方案;按施工图审定当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绍兴信息价优先)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无价材料及设备等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由造价咨询单位询价确定并经审计认可为准;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1-(装修采购布展费用中标价/本项目装修采购布展费用最高限价)*100%),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调整(施工图范围内)。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若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采购布展部分:包含展陈广告、家具等采购、智能化等部分,投标报价清单中有的按中标投标单价结算。若产生清单中没有的无价材料及设备等,由造价咨询单位询价确定并经审计认可为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若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所选材料品牌、规格、制作标准等确保等于或高于投标时的承诺。4、项目验收44.1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方案设计、图纸设计及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验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执行。4.2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自行开箱安装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负责项目现场的人员进行预检查验收。4.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按规定时间组织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和第三方以国家相关规定共同验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4.4乙方在项目完工后编制项目结算、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结算审计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执行。在未经甲方确认的情况下,乙方未按本设计规范和采购规范要求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制作安装等成果,都将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格。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和实施情况、质量、效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并限期予以整改。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其磋商承诺的行为进行合同款项扣罚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严重影响布展活动进程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出现有合同款项扣罚或经济处罚的情况,将在扣罚相关金额后进行余额的支付。4、甲方需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乙方解决问题、使之顺利开展工作。5、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项目组成员及员工,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调整到位。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合同款项。2、乙方应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包括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履约过程中甲方交待的事项)以及己方承诺的义务(包括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计划或方案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5题应及时的纠正并向甲方进行通报。5、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6、甲方不承担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责任引起的一切事故、法律纠纷和经济责任,乙方须自行负责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所有事故、法律纠纷及一切费用。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因上述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8、乙方在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任何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违约责任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布展过程出现问题,严重影响布展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2、中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即总工期为30天。除不可抗力、招标方和监理方原因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情况外,工期均概不顺延。按合同工期要求,工期每延迟一天,须按1000元/天的标准对采购单位进行赔偿,赔偿按延误天数类推,直至扣完履约保证金。3、保修违约3.1中标方应在不收取任何形式培训费用的情况下,对招标方的管理、技术人员提供设备及项目方面的操作和维护培训,进行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技术指导。中标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设备具有3年以上的安装和维修经验,而且必须是正式雇员,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一并提交招标方。3.2维保期内,一旦发现问题,中标方应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违反,招标方有权拒付维保金。质量保修期间给招标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负责赔偿。3.3保修期结束前,中标方派工程技术人员与招标方代表一起对展厅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问题的项目,中标方负责修理,直到恢复正常。3.4中标方应提供能满足科技互动项目正常运行两年所需的配件、易耗品供招标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使用。同时中标方应列出能满足科技互动项目在保修6期满后正常运行三年所需的配件、易耗品的清单,包括品牌、型号、产地、厂家、价格等,以便招标方采购。3.5质量保修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