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SZXT-2026-1003
二、合同名称: 2026年杏林镇浪店村生姜种植配套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SZXT-2026-1003
四、项目名称: 2026年杏林镇浪店村生姜种植配套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扶风县杏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扶风县杏林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8392799338供应商(乙方):鹏博建工(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世融国际1706室付22号联系方式:18091754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建设钢构式生姜储存仓库等配套设施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1614880.0000元合同金额: 161.488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扶风县杏林镇人民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3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浪店生姜种植配套提升.PDF浪店生姜种植配套提升.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SZXT-2026-10032026年杏林镇浪店村生姜种植配套提升项目施工合同二零二六年十月第1页共6页项目编号:SZXT-2026-1003项目名称:2026年杏林镇浪店村生姜种植配套提升项目甲方:扶风县杏林镇人民政府乙方:鹏博建工(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6年杏林镇浪店村生姜种植配套提升项目(标项编号:SZXT-2026-1003)的中标结果、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杏林镇浪店村生姜种植配套提升项目2、项目地点:扶风县杏林镇浪店村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二、项目内容建设钢构式生姜储存仓库两座(长30米、宽14.5米、高7米),共计870m(地基处理为混凝土条形基础)设施含轻钢构建,型钢(0355B)26吨。配备制冷系统,风机恒温机组(LZAC-25-S-1)6台,恒温冷风机(LZAE-5002-50)6台,保温部分100MM厚聚氨酯喷涂1758m(含B2阻燃)。生姜储存架子500个,生姜筐2000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工期第2页共6页项目编号:SZXT-2026-10031.本工程历时90日。本工程开工日期若有调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并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整个工程的施工、验收等工作。2.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乙方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计取任何损失和费用。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甲方通知施工时,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四、合同价格本项目中标价格:¥1614880.00元。合同实付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壹元肆仟捌佰捌十元整,小写:¥1614880.00元。(以资金实际拨付金额为上限)
五、付款方式付款办法:项目开工后拨付工程资金的50%启动资金,项目施工期间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拨付后续资金,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审计结论拨付资金至总资金量的97%,剩余3%为质量保障金(项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拨付剩余的项目质保金)
六、验收方法1、项目实施完后由甲方、乙方、监理方、项目所在村共同参与验收。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竣工报告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2、验收标准: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要求。
七、质量异议第3页共6页项目编号:SZXT-2026-10031、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应当在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处理完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
八、甲方责任1、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2、对施工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对项目完毕后的验收。
九、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项目实施现场,保证在约定交付期内顺利完成。2、负责施工、垃圾清运、清扫、现场恢复等工作。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要求1、乙方承揽的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并将施工产生垃圾清运完毕。2、项目实施前,实施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乙方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3、乙方在项目实施时要始终坚守安全第一的底线,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管理人员留在现场指挥作业。第4页共6页项目编号:SZXT-2026-10034、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响应上级监管部门对项目的安全、环保等要求。5、乙方从事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人身安全保险,无保险者一律不得参与施工。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施工作业。7、从项目开工至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产生的一切劳务纠纷由乙方承担。
十
一、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2、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实施。如乙方五天内不组织人员进行实施,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实施,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000元外,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组织采购,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工程施工超出合同约定工期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超期作业费人民币5000元。
十
二、安全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第5页共6页项目编号:SZXT-2026-10032、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投保,甲方不在另行支付。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3、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半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处理。
十
三、争议1、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2)合同争议调解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①提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项目资金申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行负责人:(签字)签订地占牛签订时间:2026.1508第6页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