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项目编号:ZJXD-202610440401006470
一、合同编号GDHT-2026-090822
二、合同名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10440401006470
四、项目名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镇创新发展大厦11楼联系方式:0756-3313229供应商(乙方): 广东中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区街道联系方式:1370246621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高新区银溪雅苑(银坑蚝场搬迁安置项目)8套安置房划拨转出让需补缴地价评估工作1(项)1,365.301,365.30合同金额: 1,365.30元,大写金额:壹仟叁佰陆拾伍元叁角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10月25日履约地点:珠海市市本级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2026年10月27日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60731440401000001征集人: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广东中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名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6-090822甲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乙方:广东中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365.30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陆拾伍元叁角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6年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估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K4404012026000003)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珠海市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服务。报价优惠:折扣率73.80%报价单价:1365.30元数量:1服务价格:1365.30元服务内容:珠海市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无偏离。我公司完全响应征集文件第三章3.1-3.3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体响应如下:3.1征集项目概况1.征集项目内容。为采购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提供珠海市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服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受采购人委托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具-第1页-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2.委托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为价格优先法,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二阶段的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采购人直接选定。采购人根据纳入评估服务范围的项目需要,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选定4家或2家供应商,自委托生效之日起,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其中1家监理机构。除单套房产划拨转出让(含老旧独栋房产)、超出少量缴清地价面积确权核地价、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涉及的地价评估项目,可选定2家供应商外,原则上选定4家供应商。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作为第二阶段的成交价。供应商以折扣费率形式报价,折扣费率越小,则报价越低。商品(服务)实际结算价=约定标准计价×投标折扣费率。供应商应以“%”为计算单位,不得超过100%,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评估费用。每个项目的总评估费用=(平均约定标准计价*选定供应商成交折扣费率)之和,其中约定标准计价参考《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计价格〔1995〕第971号)的通知公布的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计算,则平均约定标准计价=约定标准计价/n(n为每个项目选定的供应商个数,即n=4或2)。1.每个供应商的评估费用=平均约定标准计价*供应商成交折扣费率,平均约定标准计价高于25000元的,按25000元进行计算;计算后单个供应商的评估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考虑到海岛片区交通等综合成本较高,按1250元计)。2.评估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技术交通等服务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费用,有关文件规定的利息、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四)履约负面清单。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并报告市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省级土地估价行业主管部门;(1)未依照约定时间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次数累计达三次以上的(含三次);(2)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技术监理单位工作次数累积达两次以上的(含两次);(3)在供应商选定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继续开展项目工作的;(4)无正当理由缺席选定供应商会议次数累计三次的(需在选定供应商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交缺席理由,否则视为无正当理由)或缺席选定供应商会议次数累计六次的;(5)评估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与相关利益方私下接触的;(6)未履行保密义务造成评估资料外泄的;(7)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公司应答:我司完全响应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要求,入围后,将严格履行征集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3.2采购内容采购包号:采购包1标的名称:珠海市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服务。采购品目: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计量单位:项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估采购数量:1.0000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我公司应答:我司完全响应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要求,入围后,将严格履行征集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3.3技术要求1.分包名称:2026年珠海市自然资源-第2页-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估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珠海市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服务。2)服务要求:服务项类型:服务内容服务项名称:珠海市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服务。服务项对应描述:珠海市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地价核实、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收地补偿及土地调整置换评估服务。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无我公司应答:我司完全响应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要求,入围后,将严格履行征集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镇创新发展大厦11楼。
三、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招标文件规定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及其他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由于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向财政部门递交付款申请即视为支付,因资金审批等可能会延迟支付时间,供应商不能以此为理由进行索赔。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能随意单方解除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事宜,根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收地补偿等评估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征集项目编号:K4404012026000003)所约定的条款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5%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第3页-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罗文君甲方联系人:刘晓斌联系电话:0756-3313229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镇创新发展大厦11楼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10-2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10-25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邱志平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市银苑支行银行账号:2011028909024818868乙方联系人:何玉明联系电话:13702466210-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