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282-FW2026-16397

二、合同名称:同心同行台湾青年参访交流活动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6-16397

四、项目名称:同心同行台湾青年参访交流活动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中共靖江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联系方式:13961086393供应商(乙方): 泰州交运巴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8936813593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同心同行台湾青年参访交流活动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6-16397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旅游服务项目预算: ¥29200.0项目地点: 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采购单位: 中共靖江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联系人姓名: 中共靖江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联系电话: 13961086393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9200.03.履行时间(期限): 2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7 14:18经贸交流团参访合同.pdf合同书甲方:靖江市委统战部乙方:泰州交运巴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活动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活动安排1.活动时间:2026年10月23-27日2.活动内容:台湾基层暨经贸交流团来泰参访3.活动地点:泰州、扬州、靖江第二条、费用与支付方式活动总费用为29200元,甲方在活动完乙方提供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账户:户名:靖江舜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钟楼支行账号:11628010321000074362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认真履行合同,配合乙方活动师安排相关活动事宜。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与活动有关的场地、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可能产生的费用,乙方须提前告知甲方。(可按照实际情况修改)3.甲方应组织好人员准时到场参加活动。4.甲方应按时支付活动费用。5.甲方应保证活动期间的秩序安全。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目标及内容,制定活动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2.乙方具有相应法定资质,能按甲方要求开展活动。3.乙方合理安排,按时按质提供活动服务。4.乙方保证活动期间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情况变化,应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A乙方:传真:职志亿代表天:传真:代表人时间:2026年0月21日时间: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