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都园区周灶村道路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名称: 水都园区周灶村道路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0917865622609181174 项目业主: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水都园区周灶村道路工程质量检测 合同编号: 4406070917865622609181174 合同总金额: ¥37,034.4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10月09日至2028年10月09日 服务内容: 总投资约450万元。项目地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周灶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非机动车道,南北走向,南起水都园区规划一路接顺规划一路非机动车道,经周灶村口,终点金港路与梅西大道立交东南侧非机动车道,路线全长0.816公里。 检测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的市政材料、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基桩、等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报告,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附件2026.10.9检测合同--水都园区周灶村道路工程.pdf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6-10-14 合同编号:水都园区周灶村道路工程质量检测合同项目名称:水都园区周灶村道路工程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委托方(甲方):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服务方(乙方):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签订日期:70年月日委托单位: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受托单位: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水都园区周灶村道路工程。2、工程概况:总投资约450万元。项目地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周灶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非机动车道,南北走向,南起水都园区规划一路接顺规划一路非机动车道,经周灶村口,终点金港路与梅西大道立交东南侧非机动车道,路线全长0.816公里。检测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的市政材料、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基桩、等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报告,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检测内容:本次的工程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的市政材料、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基桩等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报告,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2、检测数量:见附件清单,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检测内容:3、乙方在检测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检测初步结果,视乎工作量的多少,3~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2份,费用结算时另提交包含所有检测内容的正式检测报告各1份。4、服务期限(工期):合同签订至本项目交工验收止。

三、合同收费标准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试验检测技术服务。2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1-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文件规定单价计费,如没有覆盖的检测项目可参照乙方的收费文件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检测费(按标准计费下浮40%)详见附件清单,估算检测费为¥61724.00元,根据乙方的报价,本项目检测费合同价为¥37034.40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检测费为:人民币叁万柒仟零叁拾肆元肆角(¥37034.40)。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责任1.1提供有关工程检测部位平面图、剖面图,检测点位置及与检测相关的设计参数等资料。1.2负责协调与第三方的关系,及时解决检测作业与第三方产生的矛盾。1.3甲方指定专人见证现场检测工作,若经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明确表示不到场,则视为对乙方检测工作的认可。1.4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检测结算费用。2.乙方责任2.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有关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检测作业。2.2乙方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本合同的有关要按时提交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内容及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可靠性、真实性、正确性负责。2.3乙方及乙方人员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质,乙方派出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检测工作负责。2.4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写及装订工作。2.5对检测报告负有法律责任。2.6乙方及时将检测需做的准备工作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2.7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初步结果异常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根据结果异常的程度同时向建设工程监督部门报告。2.8乙方应遵守安全规范,自行为其人员、设备购买相应保险,为乙方-2-人员提供足够的劳动防护。乙方检测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检测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9乙方应当合法用工,按照法律法规与乙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符合要求的检测成果及检测报告,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检测费的0.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逾期超30天,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或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或本合同有关要求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否则按乙方逾期提交检测成果及检测报告的违约责任处理。3、检测不准确、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并。由此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检测费3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对检测报告的确认不免除乙方的上述责任。

六、结算支付方式1、乙方完成所有检测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报告后,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实际发生检测数量确定最终结算价,一年内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100%。2、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乙方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款项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3、甲方在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乙方不能因此主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因此主张解除合同。

七、其他1、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任何一方不得干预检测结果。2、双方的设备、人员等的安全和保险责任分别由各自承担。3、本合落款处注明地址即为双方指定送达地址,本合同任一方按照上述地址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方式向另一方邮寄与本合同有关通知的,即-3.视为相关通知已送达另一方。如任一方需变更联系地址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4、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履行合同义务、权利后失效。5、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单位(甲方盖章):佛山市三水西受托单位(乙方盖章):佛山市公路桥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梁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广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就经办人:经办人:信亿长电话:0757-87888868电话:0757-83960758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建设二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绀1号现村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1号楼帐户:(住所申报)银行:帐户: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有帐号:限公司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同秀支行帐号:44426101040003024206年10月9日206年10月9日-4-附件:廉政合同委托单位(甲方):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托单位(乙方):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乙双方就加强工程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5.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水都园区周灶村道路工程检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委托任务完成并付清尾款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廉政合同作为主合同附件,份数同主合同要求。委托单位(甲方):(盖单位公章)受托单位(乙方):(盖单位公章)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公路桥梁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库到法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质告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6-附中标通知书上介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FS2609300278佛山市公路桥梁工星监测站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有限公司委托,水都引工周灶村道路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编码:4406070917865622609181174),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方尤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三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40%下浮率)。服务时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请你机构在通知书之日电、在3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三百达资有限公司接洽,在30个自然日内与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