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2026年民警(在职、退休)体检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一)采购编号:THCX-FW-2026-054(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2026年民警(在职、退休)体检项目(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6-02983

二、项目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二)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三)项目预算:125.0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25.00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从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2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至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589号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 whthcx002 @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路199号联系人姓名:黄进辉联系电话:027-83217558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新华西路三金·大武汉1911公寓式酒店二单元16层(1)-(6)号房项目联系人:陈思云、尤丽容、李艳青、张怡、戴险峰、朱震、秦昌联系电话:027-65610396采购需求-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2026年民警(在职、退休)体检项目.doc 关联附件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文件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2026年民警(在职、退休)体检项目项目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日期:2026年9月采购需求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计划函号420112-2026-02983备案单的要求,现委托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东西湖区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2026年民警(在职、退休)体检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25万元。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各包均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科目(非联合开展)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和病理科等相关科室。备注:信用信息查询要求: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应当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1.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信用信息有效性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在投标有效期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已产生中标结果的应撤销其中标资格,已与采购人签订的应当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失信投标人承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第二部分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公安部(第161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关心关爱民警,落实定期体检制度,加强常见病以及重大疾病的预防,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拟进行本年度体检工作。1.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2026年民警(在职、退休)体检项目2.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以下2个包,具体如下包号项目包名称项目包金额在职情况单人次结算金额1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2026年民警(在职、退休)体检项目(第1包)62.5万元在职男姓1500元/人女性1800元/人退休1500元/人2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2026年民警(在职、退休)体检项目(第2包)62.5万元在职男姓1500元/人女性1800元/人退休1500元/人备注:体检时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进行据实结算

二、项目执行标准或规范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1.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2.GB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3.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4.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5.WS308-201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6.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7.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8.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9.WS444.1-2014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第1部分:活动场所10.WS444.2-2014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第2部分:坐卧设施11.《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发布,2020年第42号调整)12.《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1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1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15.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应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2020-10-01实施)中相关要求16.《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17.《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6号18.《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19.国家、省、市现行的其他相关标准、规范1.1.

三、体检科目投标人应根据受检人群特点,按不同年龄段提供不同的体检套餐科目供采购人受检人员快速选择,具体要求如下:★1.所有套餐必须包含的必选项目(以下简称“必选项目”):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甘油三酯、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血糖、尿常规、血尿酸、体重指数。2.套餐目录A套餐男性推荐套餐科目类别编号各类别自选品目,投标人参照《关于印发推进武汉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改规【2017】2号)推荐A套餐男性A1投标人推荐29岁以下男性套餐A2投标人推荐30岁-39岁男性套餐A3投标人推荐40岁-49岁男性套餐A4投标人推荐50岁-59岁男性套餐A5投标人推荐60岁以上男性套餐B套餐女性推荐套餐科目类别编号各类别自选品目,投标人参照《关于印发推进武汉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改规【2017】2号)推荐B 套餐女性B1投标人推荐29岁以下女性套餐B2投标人推荐30岁-44岁女性套餐B3投标人推荐45岁-59岁女性套餐B4投标人推荐60岁以上女性套餐★3.投标人除提供推荐套餐外还须将所有自选项目供受检人自行组合选择,自选项目也需包含“必选项目”,其他项目报价与投标报价折扣需一致(肠镜、胃镜、CT、核磁共振检查等大型项目除外),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4.项目招标完成后,参检人员根据设定的单人体检费用限额,自行选择推荐套餐或自行组合进行体检。5.提供心理测评选项。1.2.

四、体检服务要求4.1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医疗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2.投标人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基本制度,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3.投标人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医学检验工作,并符合以下规定:(1)加强医学检验科管理,制定并落实待检样本管理、检验设备管理、定期校准等制度;(2)做好医学检验科室内质量控制工作,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尽可能提高检验准确性;(3)加强医学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4)诊断试剂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尽可能提高放射科室内质控工作,提高异常情况检出率。4.2体检场所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例如与门诊就诊分开。2.投标人单个体检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3.体检场所对外标牌上所使用的机构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名称一致。4.服务环境要求:(1)环境舒适、明亮、通风良好。(2)设置待检区,公共区域配置饮水设备、休息座椅、卫生间;待检区座椅充足、排队系统完善。(3)工作人员应规范着装,仪容整洁,服务举止礼貌得体。(4)体检场所应设立有咨询岗、咨询服务电话,有明显标识。4.3体检设备要求1.投标人使用医疗器械购置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仪器设备相关证明齐全;需要强制性检定的设备应按检定周期检定,并在有效期内。2.关于放射性诊疗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并符合以下规定:(1)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健康体检质量和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的健康权益;(2)放射工作场所和专业设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测,并取得合格报告;(3)科学合理使用射线防护用品;3.投标人须具备彩超仪器、心电图机、核磁共振仪器(1.5T以上)、CT机(不少于16排)、胃镜(不包含胶囊内镜)、肠镜等相关设备。4.4体检服务流程及增值服务要求检前流程体检预约1.本项目体检服务周期拟安排合同签订后 90个日历日内,分批完成投标人应与采购人沟通,确定体检的时间批次,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根据项目包受检人数及场所接待能力提出受检人员批次分析说明及建议。2.体检前应告知受检人员检前注意事项,并根据受检人员身体状况提供针对性体检项目的指导。(告知形式不限,投标人自行拟定告知内容及告知方案)。3.体检申请人所有参检的体检项必须安排一次性完成(不包含肠镜和胃镜),如体检申请人出现特殊情况方可分次完成所有体检项。体检登记1.应登记受检者基本信息,至少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电话号码、人员单位、通信地址。2.信息登记应做好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等信息)保密工作。3.登记完成后,应告知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告知形式不限,投标人自行拟定告知内容及告知方案)。检中流程1.所有岗位操作前应核对受检人员的基本信息,充分告知操作内容及风险,排队叫号秩序流畅。2.涉及采血、留取尿液及其他标本核收岗位的,应做好标本管理及核收记录。3.投标人应与受检人员确认体检项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