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慈惠车站村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一)采购编号:HBCZ-2603010603-263380(二)项目名称:慈惠车站村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6-02881

二、项目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二)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三)项目预算:72.0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72.00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从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3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或将反馈意见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35158444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等内容。 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61号联系人姓名:段建平联系电话:83222007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东湖西路特2号项目联系人:王加辉、程曦冉、刘苏雅联系电话:13657240281采购需求 (2).pdf 关联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下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中任意一项资格条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一级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3)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相关注册证书。(4)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5)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6)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相关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项目的投标。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品目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是否进口1工程项目管理服务C11040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172否2采购清单包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所属行业1工程全过程咨询17272其他未列明行业3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慈惠车站村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服务需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二、服务要求及内容(一)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范围内。规模及建设内容具体如下:本项目涵盖1条道路新建工程及绿化改造。具体为:(1)汉丹北路(七雄路-六顺路):①汉丹北路,西起于现状七雄路,东止于现状六顺路。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0+412.217,路线全长412.217m,规划红线宽30m,受现状高压铁塔限制,断面按双向两车道布置,并设置路侧停车位。②绿化设计,汉丹北路规划红线与铁路走廊边线间约40米绿化带补种及绿化改造设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二)建设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三)服务要求本项目需具体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范、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需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批。(四)成果要求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1全过程咨询服务资料102相关成果资料的电子版(光盘或U盘)1

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本项目采取费率报价形式。1、项目管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投标阶段,投标人报价参照《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文)计价,费率不超过60%(下浮率不低于40%)。最终项目管理服务费计算以审计结算为依据乘以投标费率计取。2、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投标阶段,投标人报价参照《建设监理与相关服务管理相关收费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价,费率不超过60%(下浮率不低于40%)。最终监理费计算以审计结算为依据乘以投标费率计取。3、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量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投标阶段,投标人报价参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计价,造价咨询费率不超过60%(下浮率不低于40%)。投标人须就三个服务费填报具体金额及对应的投标统一一个的费率报价。最终结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批复的金额。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60%)*投标人报价费率。(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始,至整个项目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完成为止。(三)付款方式: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工程监理服务费:(1)采购人对咨询人在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考核后,按照产值折算成的费率(百分比)计取报酬;支付至合同总费用的85%时暂停支付;(2)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工程监理服务费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98.5%;(3)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工程监理服务费结算后未支付余款于缺陷责任期完成后,全部支付剩余工程结算款项。造价咨询服务费:合同履行期结束,本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按照所有项目的服务费用总金额一次性结清。(四)服务团队:供应商须组建固定服务团队,全程驻场或按需到场配合工作。

四、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及其他管理规范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资格,赔偿损失。2、组织项目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服务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培养。3、针对项目定制绩效考核办法,对项目人员工作的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进行考核和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提升项目人员服务积极性,保证项目团队积极、高效运营。4、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员工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与协调。5、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上涨、不可抗力等因素),再向采购人提出增加服务费用。6、遇紧急情况或重大事件须及时上报相关领导,不得延误、瞒报、谎报,如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上述情况,则计入考核,其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性质恶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7、杜绝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不良影响,如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8、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应与从事服务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所有人员社保等福利,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从事服务的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伤害及劳动纠纷时,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和负责处理。中标供应商应立即派专人进行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0、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失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应赔付赔偿金;视严重程度,采购人有权提出中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1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资料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用途。在服务结束后,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有关的基础资料归还相关单位。12、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的其他需求。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条款和服务响应承诺明确列出,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类似业绩情况、总体服务实施方案、项目重难点分析、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内容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4履约验收要求1.验收方式:验收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及承诺执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成果,由采购人代表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整改,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及其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2.组织形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如未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修改、完善并重新出具成果文件,直至通过验收。3.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服务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评分标准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审因素报价部分(20分)报价20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D/投标报价V)×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20%商务部分(16分)类似业绩6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扫描件,如在同一项目中服务内容包括招标内容的两项及以上的,可认定为是全过程咨询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总负责人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扫描件,如在同一项目中服务内容包括招标内容的两项及以上的,可认定为是全过程咨询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成员6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除外)中,每有一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1分,此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技术部分(64分)总体服务实施方案16评审标准:1.评审考核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提供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方案(4分);(2)人员配备(4分);(3)拟投入设备、工具情况。(4分);(4)安全保障。(4分);2.评审指标:(1)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