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一期)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一期)的招标文件预公示.PDF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1年版)使用说明
一、《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
二、《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勾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乐山井研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冲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常莉、何正燕、李莹附件:盖章-招标文件封面.pdf0.420M另存查看2026年11月04日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定标方案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井发改审〔2022]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研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融资、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井研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井发改审〔2022]1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乐山市井研县。2.2项目规模:对井研县日处理规模2.5万m3/d的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及25个污水处理站改造,新建雨污管网约30公里,城南新区新建截污干管约8.5公里,含附属设施及泵站。(其中一期工程对井研县日处理规模2.5万m3/d的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及25个污水处理站改造,新建雨污管网,截污干管,含附属设施及泵站。)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2.6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要求达到的质量、功能要求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1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2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7.行政监督部门单位名称: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33-37120358.联系方式招标人:乐山井研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千佛镇石家桥村(工业园区)邮编:/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890644591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702、1704号邮编:/联系人:石先生项目负责人:陈冲电话:028-86787271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2026年11月04日注:(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乐山井研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千佛镇石家桥村(工业园区)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89064459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702、1704号联系人:石先生电话:028-867872711.1.4项目名称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1.1.5建设地点乐山市井研县1.2.1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融资、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要求达到的质量、功能要求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4)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