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DQSY-2026-0921
二、合同名称: 鸡泽县2026年度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入库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DQSY-2026-0921
四、项目名称: 鸡泽县2026年度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入库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 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椒乡大街西侧联系方式:0310-7522904供应商(乙方):河北科创土地规划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788号未来像素1-2103室商用联系方式:1523-307268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鸡泽县2026年度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入库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新增耕地入库材料编制、报审、信息备案等。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771000.00合同金额: 77.1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行期限:一个月;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合同(1).pdf合同(1).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鸡泽县2026年度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入库项目委托方(甲方):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方(乙方):河北科创土地规划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11月3日签订地点: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甲方: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河北科创土地规划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包括:(1)、对全县2020年以来的新增耕地,通过“三区三线”、河湖范围等各类控制线、耕地集中连片度等技术分析,进行全县可入库潜力筛查分类,根据耕地质量情况,制定年度入库计划;(2)、通过影像分析、调查,精准选取2800亩拟入库地块;(3)、根据省级核查要求对拟入库图斑进行航摄、外业实地核查举证、土地清查、边界核实等;(4)、进行新增耕地入库材料编制、报审、信息备案等。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个月3.服务地点:邯郸市鸡泽县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壹仟(小写:¥771000.00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以新增耕地指标入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指标库为标准。第四条履约方法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受益方按服务质量、响应时效、履约成果开展综合评价,以指标入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为最终评价。第六条双方权力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配合乙方收集项目相关技术资料;(2)协调出具相关意见,完成组卷、报卷工作。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项目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完成项目内业、外业相关工作,并配合完成市、省验收。第七条付款方式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第十条售后服务约定成果数据、数据库、图件、核查举证、技术支撑。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招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技术服务合同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立时间:2006年11月3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鸡泽县自然资源和乙方:河北科创土地规划技术规划局(盖章)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