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A、B区运行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事情绩效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A、B区运行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事情绩效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2850071421242610100386 项目业主: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A、B区运行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事情绩效评估服务 合同编号: 4412850071421242610100386 合同总金额: ¥5,225.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 服务内容: 主要开展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A、B区运行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项目立项必要性、预算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资金筹资合规性开展调研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按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至审核通过,移交评估报告及全套工作底稿纸质、电子资料。 合同附件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A、B区运行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服务合同(盖章版)(1).pdf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2026-11-02 合同书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A、B区运行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服务签约时间:2026年16月27日签约地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同书甲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乙方: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自2026年10月27且至2026年11月26日。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主要开展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项目A、B区运行管理委托服务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项目立项必要性、预算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资金筹资合规性开展调研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按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至审核通过,移交评估报告及全套工作底稿纸质、电子资料。

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本项目收费为5,225元含税(大写:伍仟贰佰贰拾伍元整)。2.服务费支付方式:评估结束后,经甲方确认评估结果后由乙方申请支付。3.评估结果经甲方确认,并由乙方正式出具评估结果之日,项目结束,在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申请支付。申请支付流程:乙方必须将已检查且甲方已确认检查报告的项目(已评估且甲方已确认评估结果的项目),填列费用的统计表格送甲方核对。甲方核对并确定须支付的金额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财政拨款申请书及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按单位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进行拨付审批。酬金实行一次性支付。

四、服务要求1.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须具有与承接项目相关的执业资格,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2.服务人员须选用学历或职称与承接项目有关的专业资格人员,并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职业道德水平较高。熟练操作政府投资基建项目涵盖范畴的业务,熟悉财政绩效评估、评价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3.绩效评估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项目配备3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团队,其中:绩效管理专家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造价工程师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注册执业造价师1名,行业技术专家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或规划设计专家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组成绩效评估专家团队,并提供名单。4.出具《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1)专家评估工作开展情况;(2)评估项目的各项统计(包括项目核减金额明细表、建议绩效目标表、绩效指标表等),并通过数据统计分析项目申报质量状况和预期绩效状况;(3)对绩效评估主要内容包括: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投资及预算编制合理性等逐项分析评估,归纳量化分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投资概算、项目绩效目标存在问题以及相关的建议,并对工程类的基础及结构设计等,应进行复核、验算,并提出具体的优化设计方案;(4)对有需要现场核查的项目,在项目绩效目标资料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就项目的立项依据、项目实施的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项目实施的制度保障、投资及预算编制合理性等问题对项目单位进行询问,并提出评估意见;(5)绩效评估总体结论。

五、回避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聘请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接受委托(或受聘):(一)与被核查对象(单位)存在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代理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二)与被核查对象(单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三)聘请的专家属于被核查对象(单位)的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的。(四)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被核查对象(单位)提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专家回避申请的,由甲方审定。

六、沟通方式乙方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传真、书面材料等各种方式,与甲方实时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七、争端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合同生效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乙方(盖章):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司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工业大街)5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C518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758-3645993电话:0757-8312618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账号:41001200040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