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 | 工程设计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70042790202634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3350070000022-CTZB-2026090355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碳汇管理中心)地址:凯旋路226号联系方式:87396079供应商(乙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3311号联系方式:13161796388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数量:1.00单价(元):10500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全部成果交付,配合做好后续评审、报批及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工作。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2.合同金额(元):1050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合同.pdf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合同.pdf2420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甲方:浙江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碳汇管理中心)乙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签订地:杭州市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0日1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合同2026年9月29日,浙江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碳汇管理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采购(项目编号:330000263350070000022-CTZB-2026090355),确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为该项目的成交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浙江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碳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以下统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二、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全部成果交付,配合做好后续评审、报批及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工作。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对44个项目建设区县深入调研,了解掌握建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现状,与49个林2草部门、22个应急管理部门对接工作实际需求,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内容(含日常巡护类装备、灭火机具设备、通讯类设备、森林防火特种车辆等)细化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设备选型、数量配置、建设标准等核心细节,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标准》等规范要求。项目建设涉及44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县内的49个林草部门、22个应急管理部门,具体如下:(1)杭州市:淳安县林业局、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建德市林业局、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桐庐县林业水利局、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淳安县应急管理局、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桐庐县应急管理局;(2)温州市: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平阳县应急管理局、泰顺县应急管理局、文成县应急管理局;(3)湖州市:安吉县林业局;(4)绍兴市: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诸暨市应急管理局;(5)金华市:东阳市林业局、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浦江县应急管理局、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局、永康市应急管理局;(6)衢州市:常山县林业水利局、江山市林业局、开化县林业局、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开化县应急管理局;(7)舟山市: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3(8)台州市: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9)丽水市:丽水市林业局、缙云县林业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龙泉市林业局、青田县林业局、庆元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松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龙泉保护中心、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庆元保护中心、缙云县应急管理局、景宁畲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龙泉市应急管理局、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庆元县应急管理局、松阳县应急管理局、遂昌县应急管理局、云和县应急管理局。1、装备适配与选型设计(1)日常巡护类装备适配明确巡护无人机、载重无人机、巡护机器狗、系留照明无人机的选型适配方案①明确功能定位、主要技术参数及配件清单:明确载重无人机的分类购置方案,形成分类购置数量表;明确机器狗构型、导航、避障等智能化功能要求,以及配套平台、挂载方案;系留照明无人机明确系留控制箱、照明系统与地面发电平台的成套配置要求;②明确各类无人机接入省、市管理,明确平台的软硬件接口开放要求,以及质保期保险、网络服务等要求。(2)灭火机具设备适配明确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普通手提式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油锯、高压细水雾灭火机、高扬程高压水泵、背负式高压水泵、接力水泵系统、便携式移动水囊、发电机的选型适配方案:①背负式与手提式风力灭火机分别明确排量、功率、出风口风量、整机净质量等差异化参数,避免功能重复配置;②消防水泵明确“高扬程高压水泵(以水灭火主战装备)十背负式高压水泵(轻量4化便携)十接力水泵系统(体系适配,长距离接力供水)”的梯次配备与战术协同方案;③油锯、割灌机、风力灭火机等燃油机具统一要求国I及以上排放、耳旁噪声、手把振动限值,满足环保要求。(3)森林防火特种车辆选型制定运兵车、运兵车(17座)、消防水车、消防水罐车、机具车、巡护摩托车的配置方案:明确统一驱动型式、排放标准、森林防火标识涂装要求,具体参数由各县结合林区道路条件自主细化。(4)通讯类设备选型与组网明确移动中继台、手持对讲机、移动视频终端、370MHz移动通信基站、370MHz终端、卫星便携站、便携式应急终端的选型、组网方案:手持对讲机与移动中继台构建林草部门日常巡护语音通信网,370MHz移动通信系统构建应急部门火场指挥调度专网,明确基站与现网基站共用调度系统、4G/卫星链路无缝接入、终端宽窄融合互通要求;卫星便携站与便携式应急终端构建“公网中断”极端条件下的保底通信链路,保障火场前线与后方指挥中心链路畅通。2、装备任务分解与部署设计(1)按浙江省44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县(市、区)及相关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将27种装备逐一分解至林草和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单位,形成分单位、分装备的装备购置表;编制项目区装备部署分布图,标明各实施单位装备配置规模;(2)编制初步设计与可研批复(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供应商)的对比说明对巡护无人机、载重无人机、巡护机器狗、系留照明无人机、运兵车、消防水车、消防水罐车、机具车、卫星便携站等9种装备在实施单位间的数量调整逐项列表说明,确保总规模、总投资与可研批复一致;(3)明确各类设备的采购组织方式。3、投资概算与资金方案编制5(1)按“装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三层次编制项目总概算,并同步编制林草部门概算和应急管理部门概算;(2)按省、市、实施单位三级编制概算表,区分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配套资金,明确分项目区分资金筹措方案;(3)按日常巡护类装备、灭火机具设备、森林防火特种车辆、通讯类设备四类编制投资概算明细表,明确装备单价、数量、投资额:(4)编制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表(2026-2028年),明确年度投资安排与中央资金到位节奏。4、配套技术文件编制(1)编制装备技术参数一览表:将27种装备的功能定位、技术参数、配件清单、质保与保险服务要求整合成册,作为招标采购的统一技术依据:(2)制定施工组织方案:明确市场调查、初步设计审批、招投标、装备购置、装备调试、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各环节的流程、工期节点、质量管控标准,保障建设有序推进;(3)明确验收标准与流程:制定外包装检验、参数核验、清点核查、实操测试、整改复验、入库手续等验收细则,明确采购完成率、验收通过率100%及森林火灾受害率川0.7‰等绩效指标。5、保障措施设计(1)环境保护设计:明确燃油机具、特种车辆尾气排放控制、作业噪声限值及分散作业管控要求;(2)节能节水设计:明确电动巡护装备能效选型、高压细水雾与移动水囊等节水型装备配置要求;(3)劳动安全卫生设计:明确装备安全标准符合性、操作维保规程、岗前安全培训要求;(4)项目组织管理方案:明确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评标程序、资金专款专用与6监管、竣工验收与财务决算等管理安排。
四、成果要求编制《浙江省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提交纸质版成果20份+可编辑电子版全套资料。成果应符合各级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有关部门的审批。
五、合同金额合同总额共计¥1,050,0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价)(大写:壹佰零伍万元人民币)
六、甲方的协作事项1.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基础资料;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初稿后,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进行修改,根据修改意见形成报告终稿。
七、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八、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本项目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技术成果转让第三者,乙方完成本合同任务的人员拥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和申报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九、报酬及其支付方式71.本项目合同金额共计¥1,050,000元人民币(含增值税价)(大写:壹佰零伍万元人民币)。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第一笔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即¥52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人民币),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第二笔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50%,即¥52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人民币),时间: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以及提供发票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