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 | 其他就业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19533631202613401

二、合同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7100040000052-NBMC-20265057G磋

四、项目名称: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地址:环城西路南段138号联系方式:0574-87127536供应商(乙方):宁波中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联系方式:0574-87719488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劳务派遣服务数量:1.00单价(元):62659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合同金额(元):62659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甲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乙方:宁波中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1.1服务范围:为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派遣人员为7人,派遣人员岗位包括教学服务辅助岗、学生服务辅助岗、行政服务辅助岗等。1.2服务要求: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乙方磋商响应文件。1.3服务期限:一年1.4服务地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指定地点1.5服务响应要求: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小时

二、合同金额根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陆仟伍佰玖拾元(小写:¥626590.00元),合同单价:人民币(大写)每人捌万玖仟伍佰壹拾贰元捌角陆分元(小写:¥89512.86元/人),最后费用按实际人员数量及考核情况进行支付。合同金额包括人工工资费用、福利、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税等代扣代缴、办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关事宜、处理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及培训费、税费、利润、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一切费用。

三、合同履约期限及服务期限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2026年10月09日-2027年10月08日。2、服务期限:一年。

四、甲乙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并定期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甲方应按约支付相应的服务价款。2、为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安排并下达工作任务,并按本合同约定检查、督促和考核乙方相关工作。若乙方工作质量或安全生产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期整改的,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当期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3、乙方人员如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存在其他无法达到甲方满意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建议乙方进行调整、更换具有同等资格人员。4、合同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内容和工作计划进行调整,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相应的安排。5、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根据业务实际完成和考核情况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具体业务规范及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时间要求,组织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2、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生产资料和工具,节约使用各种材料和业务单据,并做好日常的保养、保管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3、乙方负责招用符合本服务业务素质和技能要求的从业人员,确保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符合服务的质量标准。同时,乙方应确保提供服务人员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黄赌毒、涉黑涉恶等)。4、乙方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对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工作人员,经查实后乙方应酌情og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辞退。5、乙方需建立和落实考勤、薪酬福利等制度,负责支付上岗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待遇,足额按时发放,不得违法扣减: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费用,并随国家政策的变动作相应调整。6、乙方应为上岗人员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并不定期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在检查中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人员,乙方应采取惩罚措施,对优秀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7、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协调乙方上岗人员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宜的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岗位制度。8、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服务中的突发性事件,并应在突发性事件和应急事件中积极配合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乙方应做好上岗人员的医疗、工伤事故申报,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应依据劳动法规定保证对乙方上岗人员进行合法用工,依法处理与乙方工作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10、就本合同项下的业务,乙方配合甲方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检查。11、合同期间内,乙方不得将此业务转让或委托转外包给第三方。

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服务,不得转让他人2、如乙方存在转让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1、按月按实结算,次月20日前结算上月的服务费,遇节假日提前发放。2、根据甲方的工资福利政策发放工资、福利费用。3、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合法发票作为付款依据。

七、违约责任1、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不得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若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2、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合同期限内,乙方的服务达不到约定的甲方标准或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根据甲方建议更换工作人员,如仍无法达到甲方标准或要求的;(2)乙方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无法继续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的:(3)乙方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或案件,对甲方声誉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5)乙方服务可能导致甲方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的;(6)如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挂靠经营情形的(存在此情形的,乙方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下一轮采购活动):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除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外,并有权将乙方列入供应商禁用名单,解除禁用前双方不再合作:(1)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有意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2)存在经济纠纷、重大违约诉讼、经营者或控制人涉及刑事诉讼等影响其资信或可能危及其履约能力的情形;(3)履约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因质量问题或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4)后续服务难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或存在可能给甲方带来重大风险的其他事项;(5)财务危机或业务经营存在严重问题:(6)一年内被书面警示两次或以上;(7)被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曝光或已经进入行业协会禁用名单;(8)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其他不合规商业行为。4、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除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外,并有权将乙方作供应商退库处理,乙方不得再次参与甲方项目:(1)存在与甲方人员或亲属发生经济利益往来、商业贿赂或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情况:(2)恶意竞标、串通投标等严重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3)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等严重违约情况:(4)商业信誉、商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经济损失;(5)禁用时间超过三年,经审核未能解除禁用:(6)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5、由于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原则上违约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受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甲、乙双方如发生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项目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附则1、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就变更或补充内容达成书面协议,经自双方项目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补充或更改书面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争议协商期间,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十

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甲方出具的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对合同条款具有补充作用,附件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乙方:宁波中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环城西路南段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138号(4-59)负责人法定(授权法定(授权)代表人:9日日期:201年10月9日日期:06年10月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甲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乙方:宁波中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1.1服务范围:为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派遣人员为7人,派遣人员岗位包括教学服务辅助岗、学生服务辅助岗、行政服务辅助岗等。1.2服务要求: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乙方磋商响应文件。1.3服务期限:一年1.4服务地点: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指定地点1.5服务响应要求: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小时

二、合同金额根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陆仟伍佰玖拾元(小写:¥626590.00元),合同单价:人民币(大写)每人捌万玖仟伍佰壹拾贰元捌角陆分元(小写:¥89512.86元/人),最后费用按实际人员数量及考核情况进行支付。合同金额包括人工工资费用、福利、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税等代扣代缴、办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关事宜、处理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及培训费、税费、利润、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一切费用。

三、合同履约期限及服务期限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并有权将乙方作供应商退库处理,乙方不得再次参与甲方项目:(1)存在与甲方人员或亲属发生经济利益往来、商业贿赂或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情况:(2)恶意竞标、串通投标等严重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3)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等严重违约情况:(4)商业信誉、商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经济损失;(5)禁用时间超过三年,经审核未能解除禁用:(6)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5、由于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原则上违约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受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甲、乙双方如发生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项目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附则1、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就变更或补充内容达成书面协议,经自双方项目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补充或更改书面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