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1010826210200060172-XM001-HT001

二、合同名称: 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运维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826210200060172-XM001

四、项目名称: 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 联系方式: 010-87130835 供应商(乙方): 北京实创上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4790.95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运维服务合同.pdf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运维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甲方: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乙方:北京实创上地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1合同正文甲方:北京市海淀区大数据中心法定代表人:刘大鹏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乙方:北京实创上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里七区2号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经甲方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有如下含义:(1)“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的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2)“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服务业务的一方。(3)“乙方”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运维服务的单位。(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5)“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个月对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6)“总投资”是甲方与乙方所签合同的总金额。(7)“交付”指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运维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系统运行报告、故障处理记录、月度/季度服务总结等成果,并经甲方确认接收的过程。(8)“培训”为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够正常使用系统,乙方向甲方使用人员提供的必要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9)“验收”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对乙方运维服务成果进2行评审,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的《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验收单》为标志。(10)“运维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提供的运维相关持续性服务。(11)“服务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为甲方提供运维服务的起止时间。(12)“保密信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甲方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业务数据、技术文档、用户信息、系统架构、商业计划及本合同内容本身。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与运维服务相关的部门规章、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等。3.本合同文件(包括主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双方往来函件等)均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若因特殊需要产生其他语言版本,仅作为参考,以汉语版本为准。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若文件内容存在冲突,按以下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适用(优先次序高的文件效力优先)1.本合同书正文2.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含双方就服务变更、标准调整等签订的书面协议)3.本合同书、补充协议的附件(附件内容与主文或补充协议冲突的,以正文或补充协议为准)4.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确认文件5.中标通知书。6.乙方投标文件(包含澄清文件、承诺函等,若与甲方文件冲突,以本合同约定为准)7.甲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变更说明、补充通知等)第三条服务内容和要求1.服务范围及目标3本项目服务目标以《北京市海淀区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预算申请报告》为基础设立,服务范围、核心目标应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服务范围本项目需运维政务光缆为总长8876.95公里,政务光缆覆盖接入单位3438个,全部位于海淀区,包括海淀区政府各集中办公区、委办局、街镇等一级接入点位67个,各卫生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区属企业等二级接入点位2949个,教育单位点位422个;需租赁通信管孔4289.242公里,租赁管孔全部位于海淀区;需租赁杆体89个。(2)总体要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全面且系统化地对政务光缆网光缆开展巡检、维护、应急保障等工作。针对光缆可能出现的中断等突发状况,迅速开展抢修熔接作业,确保光缆专网能够持续、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为全区信息化提供坚实的网络基础。同时,积极协助各接入单位高效处理网络传输故障,保障各单位业务不受网络问题影响,推动政务服务高效化、智能化发展。(3)预期达到的效果:海淀区政务光缆网年度可用性不低于99.9%,故障平均解决时间不超过4小时,故障响应率100%,故障排除率100%。2.服务方案及要求(1)人工费用的服务内容本项目运维海淀区政务光缆总长度8876.95公里。服务内容包括:1)线路巡视乙方负责对政务光缆网安全隐患路段(如城铁、道路及桥梁施工、管道维修、管道改移等)加强巡线,必要时派人员进行盯防,保障政务光缆网安全、稳定运行。乙方每月定期对各汇聚节点机房光缆、室外交接箱进行巡检,进行线路优化和光缆故障风险评估,降低光缆故障率,保障政务光缆网的不间断运行。乙方每周沿线路进行巡查,如遇大雨、大风及其他特殊情况,应视情增加巡线次数,必要时派人昼夜监护主要线路区段。巡线须携带必备的工具沿线路巡视,不得绕行,并做好沿线群众的宣传工作。巡线中要认真观察线路标志、防护设施及路由附近地形、地物的变化,有无危及4光缆线路的施工动土等迹象,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和上报。2)故障处理乙方负责对光缆网日常故障处理,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快速响应,当光纤链路发生持续5分钟以上的中断后,在15分钟之内通知甲方,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确认情况并给出初步的故障判断报告,4小时内免费修复,并及时向甲方通告故障处理进展情况。对于超时解决的故障,乙方分析导致故障超时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并在故障处理完毕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超时故障分析报告》。当通信管道或管孔发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以及人为破坏影响政务光缆通信时,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协调管道产权方对管道或管孔进行抢修,迅速恢复管道或管孔。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修复的,应提供应急措施。3)通信保障乙方提供365天×24小时不间断通信保障服务,尤其要保障重大活动期间及招生、中考、高考、开学、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续性,提供全天候技术服务响应,公布365天×24小时免费技术服务及投诉处理电话(电话:4006506123、010-82701000)。(2)其他采购内容本项目租赁通信管孔4289.242公里,租赁管孔全部位于海淀区;租赁杆体89个。(3)其他约定要求项目经费包括所有人工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全部项目费用。乙方要合理分配使用项目经费,保证维护工作正常开展。服务履约与考核承诺:重大故障即时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业务恢复时限不超过4小时;一般故障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业务恢复时限不超过2小时;故障闭环率100%,并接受甲方日常考核与监督。3.服务质量标准(1)人工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网络可用性:海淀区政务光缆网正常运行,网络可用性达到99.9%。响应时限要求:光缆故障抢修执行代维服务指标:故障接报后1小时内到场;5光缆线路故障业务恢复≤4小时。熔接质量要求:单模光纤熔接损耗≤0.05dB,故障抢修后中继段总衰耗≤原线路总衰耗。资料管理:乙方每周提交一次运维周报,每月提交一次运维月报,每年提交一次运维总结报告。(2)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服务不符合约定:包括但不仅限于:响应时间超过15分钟的,修复时间超过4小时的;问题解决不彻底导致系统在72小时内重复出现同一故障的;未按约定频次完成巡检(以巡检记录为准)的;服务记录不完整或虚假记录的。4.服务期限本合同自2026年11月0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本合同为第【1】年服务期合同。5.服务人员和要求乙方不需提供驻场服务。要求乙方提供【365】天,7*24小时运维服务,运维服务人员19人,包含3个日常维护组、1个应急组;其中项目经理1人,有限空间作业维护人员2人,其他维护人员16人。乙方更换驻场服务人员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新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若乙方擅自更换服务人员,未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要求,乙方应及时改正。甲方可按照乙方未符合约定人员要求的情况,扣减相应人员资质差额。6.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7.培训方案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不需要对甲方人员开展培训。68.运维资产管理(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附件2《运维资产清单》共同对运维资产进行盘点。甲乙双方共同盘点确认运维资产范围后,乙方对运维范围内的光缆及附属配件等运维资产具有保管义务。(2)因乙方保管不善、盘点失误、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运维资产缺失、损坏或数据丢失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追偿。(3)服务期限内新增、报废、调拨、盘点运维资产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第四条验收1.验收流程乙方应在服务期限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对验收材料不完整的,甲方应告知乙方需补充的内容,乙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补正。甲方应在收到完整验收材料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海淀区政务光缆网统一运维项目验收单》;不合格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2.验收材料《运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人员配置、响应措施等);《运维服务年度总结报告》;《运维项目自评报告》。若因乙方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结算金额调整或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追偿。3.结算审核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结算审核单位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乙方应按照结算审核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补充项目材料、参加结算沟通会、配合现场核查等。若因乙方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结算金额调整或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追偿。7第五条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均为含税价格。2.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7,909,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玖拾万零玖仟伍佰元整)。本价款为包含全部服务成本、税费、利润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固定价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付款方式本合同分为两次付款。首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服务费人民币23,954,750.00元(小写)(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玖拾伍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尾款: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日内,甲方在合同总价中扣除首付款和以下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1)根据合同规定应扣减的款项;(2)本合同约定的扣减款项(违约金、赔偿金及扣款),甲方均有权从任何一期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尾款=合同总价款-首付款-上述扣减款项。4.支付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北京实创上地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海淀新区支行信息路分理处账号:0407040103000000343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