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801]FJYS[GK]2026005
二、项目名称:龙岩市第一医院检测流式细胞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广州千江实验技术有限公司 2,280,000.00元 84.38采购包3: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福州安和英康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 968,000.00元 97.50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货物类(广州千江实验技术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1临床检验设备检测流式细胞仪检测流式细胞仪贝克曼库尔特CytoFLEX mosaic1.00(台)2,280,000.002,280,000.00合同包3:货物类(福州安和英康科技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3-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食管测压仪食管测压仪迈达GAP-36A1.00(台)968,000.0096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林楚楚 评审专家: 郑维山 、 李阳 、 林章清 、 陈新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各个采购包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76%计算后计取(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附代理费转账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03795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检测流式细胞仪:0.697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合同包3食管测压仪(消化道动力检查系统):0.34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包1:1.厦门艾思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仪器集光谱流式与传统流式双模式”的相关证明材料,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均属有效投标。2.采购包1中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301 号采购包3:1.各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均属有效投标。2.采购包3中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 18 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龙岩市第一医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联系方式:0597220507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联系方式: 0591-87679352、87679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光锦、邓林欢、林榕华、何忠、许玲电话: 0591-87679352、87679372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30日相关附件: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广州千江实验技术有限公司).pdf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州安和英康科技有限公司).pdf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岩市第一医院的龙岩市第一医院检测流式细胞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检测流式细胞仪,属于工业行业(说明: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贝克曼库尔特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5人,营业收入为68,791万元(大写:陆亿捌仟柒佰玖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48,298万元(大写:肆亿捌仟贰佰玖拾捌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说明: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广州千江实验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岩市第一医院的龙岩市第一医院检测流式细胞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管测压仪,属于工业行业(说明: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宁波迈达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1,228.62万元(大写:壹仟贰佰贰拾捌万陆仟贰佰元),资产总额为950万元(大写:玖佰伍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说明: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福州安和英康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国产品说明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并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本公司(单位)所提供的以下产品,完全符合本国产品认定标准,属于本国产品:序号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名称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响应的产品是否为本国产品1食管测压仪(食管测压仪型号:GAP-36A)是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是否达到80%:是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存在虚假承诺或与实际不符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经济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公司全称:福州安和英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称:福州安和英康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8日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如后续有更新的,则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且在《本国产品说明》表格对应"本国产品"、"非本国产品"栏中勾选,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提供该产品报价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2.供应商须同时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3.本项目(采购包)若需要供应商响应本国产品,需在本国产品说明文件中响应(承诺)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4.若本国产品说明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出现不一致,以《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为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食管测压仪型号:GAP-36A),生产厂为宁波迈达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厂址为浙江省宁波保税南区庐山西路167-8号。(食管测压仪型号:GAP-36A)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食管测压仪型号:GAP-36A)的在中国境内生产。(食管测压仪型号:GAP-36A)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公司全称:福州安和英康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8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