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4012026000287

二、项目名称: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18号钢城大厦21楼 1,366,000.00元 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19990000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包平、张红梅、熊仙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15%后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2.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23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40026210200005515[2026]00301 2.采购品目名称: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3.监督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3342930; 4.采购预算:1,430,000.00元;最高限价:1,420,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公路养护总段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嘉旺巷5号联系方式:0812-2237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人民街80号3栋联系方式:0812-3334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牛俊寒;项目助理:张廷君电话:0812-3334231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30日相关附件: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N510401202600028720261019001)-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编号:N5104012026000287项⽬名称: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采购包:1(合同包⼀)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1.00项1,42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合计:备注:⽆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年⽉⽇-第1⻚-版本号:N510401202600028720261019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4012026000287攀枝花市公路养护总段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10月19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攀枝花市公路养护总段委托,拟对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攀枝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40120260002871.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攀枝花市公路养护总段拟采购2026年普通公路多功能交通调查站建设项目,本项目为一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攀枝花市公路养护总段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嘉旺巷5号邮编:617026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812-2237196代理机构: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人民街80号3栋邮编:617000联系人:项目负责人:牛俊寒;项目助理:张廷君联系电话:0812-33342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43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采购包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交款时间:供应商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采购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无遗留问题,供应商按采购人财务要求履行完手续,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或放弃履行合同。注:供应商若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须提供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