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宜宾市2027年地表水保护与治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440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2027年地表水保护与治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2,880,000.00元 98.88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服务类(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07019900C070199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宜宾市2027年地表水保护与治理宜宾市2027年地表水保护与治理详见采购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1)第一阶段:成立工作专班,收集基础资料,完成实地调研及完成《宜宾市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本编制; (2)第二阶段:配合完成中央、省级专家评审,完成方案修改完善、汇报答辩及后续技术支撑服务。(若中央、省级评审时间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调整工作进度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铭(采购人代表)、刘文宇、岳梦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1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联系方式:0831-2310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寅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高庄桥231号办公楼一楼(201、202、203、204)联系方式:0831-6162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831-6162833四川寅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0月30日相关附件:宜宾市2027年地表水保护与治理项目(N511501202600044020261015001)-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报价表项⽬编号:N5115012026000440项⽬名称:宜宾市2027年地表⽔保护与治理项⽬采购包:1(合同包⼀)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宜宾市2027年地表⽔保护与治理项⽬1.00项3,0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合计:备注:⽆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年⽉⽇-第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版本号:N511501202600044020261015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2027年地表水保护与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440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四川寅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10月15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寅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拟对宜宾市2027年地表水保护与治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宜宾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4401.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2027年地表水保护与治理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美丽中国建设决策部署,以改善重点河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开展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开展重点流域现场踏勘调查,识别流域突出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精准提出治理攻坚措施;对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梳理潜力项目,指导方案中子可研修改完善,形成宜宾市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清单;紧扣美丽河湖建设指标体系编制完整实施方案,力争成果顺利通过中央、省级专家评审,为宜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邮编:64400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1-2310725代理机构:四川寅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高庄桥231号办公楼一楼(201、202、203、204)邮编:644000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1-616283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