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HT-2026-04893259

二、合同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DDYJ-2026-1950020

四、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荔湾区富力路8号联系方式:020-83115653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一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方式:0208985540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LED 显示屏1(项)16,847.8416,847.84合同金额: 16,847.84元,大写金额:壹万陆仟捌佰肆拾柒元捌角肆分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9日至2029年10月29日履约地点:荔湾区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2026年10月28日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LED显示屏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93259甲方: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乙方:广州市一云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6847.84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捌佰肆拾柒元捌角肆分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服务内容:LED显示屏品目名称需求描述

一、室外P2.5模组:海康威视;产品型号:DS-D4325CA-1PH:产品类别:室外行业320模组:像素结构:表贴三合一;色度均匀性:±0.003Cx,Cy之内;色温: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A020211032000K~14000K可调;亮度均匀性:297%;驱动方式:恒流驱动。点间距:P2.5,显示单元数量42:7行6列,显示屏面积:2.1504m²,显示尺寸:1.92m×1.12m,分辨率:768*448。

二、室内LED标准服务包:安装、调试、培训,2.1504m;

三、平方LED模组壁挂支架:快速安装、性价比高、支持现场小规模扩容:产品配置:仅壁挂支架,无更多配置;颜色:黑色:净重:10kg/m²;材质:优质冷轧钢板(SPCC),材料厚度T1.5;备注说明:需要承重墙,承重墙需平整;LOGO:无。

四、LED播控处理器:海康威视DS-TU01支持1路视频信号输1项16847.8400品牌:海康威视¥16,847.84LED显示屏入,支持HDMI1.3分辨率-第1页-1920*1080@60Hz;支持帧率自适应,图像采集可支持25HZ~60HZ自适应;支持1路网口带载输出,带载高达65万像素;单台设备最大带载最大宽度2048,最大高度2048,每网口最大65W;支持HDMI音视频复合流输入,支持3.5mm音频输出;支持视频信号输入全屏缩放及自定义缩放,支持信源切换;支持HDCP1.4协议的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技术。支持自定义EDID设置;支持任意走线、无矩形框架限制;支持通过客户端、Web等多软件端进行操作支持;支持屏幕底图配置设置和更换;

五、备品备件:海康威视DS-D4325CA-1PH;同批次模组2张、电源1台、接收卡1张;

六、综合布线:电源线:强电1组3*2.5电源线,取电点到屏体中间预留1米;信号线:超五类2条,控制室到屏体中间预留1米。合计¥16,847.84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肆拾柒元捌角肆分合同总额包括货款、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专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02(一)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LED显示屏进行验收。(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第2页-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1.交货时间:按双方约定时间交货2.交货地点:按双方约定地点交货

五、验收1.所有货物生产前及生产期间,甲方有权就乙方用于生产甲方所购产品的备料单进行抽检,对进货材料(含板材、五金配件等)随机抽样送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如检验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反之则由甲方支付。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投入生产,有权拒绝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验收。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和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六、售后服务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1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LED显示屏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免费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时间自LED显示屏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用算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5%的违约金。-第3页-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5%。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付款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手续。

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十

一、合同生效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甲方联系人:廖志英联系电话:020-83115653合同签订日期:2066.10.28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10-29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9-10-29乙方(盖章):广州市一云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44058501040008409乙方联系人:蔡晓珍联系电话:02089855403同发订口期:2026.10.20-第4页-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LED显示屏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93259甲方: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乙方:广州市一云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6847.84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捌佰肆拾柒元捌角肆分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服务内容:LED显示屏品目名称需求描述

一、室外P2.5模组:海康威视;产品型号:DS-D4325CA-1PH:产品类别:室外行业320模组:像素结构:表贴三合一;色度均匀性:±0.003Cx,Cy之内;色温: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A020211032000K~14000K可调;亮度均匀性:297%;驱动方式:恒流驱动。点间距:P2.5,显示单元数量42:7行6列,显示屏面积:2.1504m²,显示尺寸:1.92m×1.12m,分辨率:768*448。

二、室内LED标准服务包:安装、调试、培训,2.1504m;

三、平方LED模组壁挂支架:快速安装、性价比高、支持现场小规模扩容:合同生效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甲方联系人:廖志英联系电话:020-83115653合同签订日期:2066.10.28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10-29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9-10-29乙方(盖章):广州市一云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44058501040008409乙方联系人:蔡晓珍联系电话:02089855403同发订口期:2026.10.20-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