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S34152220260411号-5
二、合同名称: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有机肥项目第五包
三、项目编号:FS34152220260411号-5
四、项目名称: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有机肥项目第五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4-6099668 供应商(乙方):岳西县嘉丰肥料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白帽镇白帽村中心组大桥东路19号 联系方式:0556-21835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有机肥项目第五包 品牌:岳美力 规格型号:粉状 主要标的数量:3024吨 主要标的单价:327元/吨 合同金额:988848.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 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撒播。地点在霍邱县境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信息:合同签署附件2026年高标准农田···合同公告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有机肥合同(编号:HQGB-2026-YJF05)工程名称: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有机肥项目第五包甲方: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乙方:岳西县嘉丰肥料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书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岳西县嘉丰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招标采购要求)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1有机肥料1、执行标准:《有机肥料》最新标准,产品外观均匀,粉状或粒(柱)状,无恶臭;2、基础技术指标: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水分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范围为5.5~8.5;机械杂质质量分数≤0.5%:限量指标: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g;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g;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g;总镉(Cd)(以烘干基计)≤3mg/kg;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g;粪大肠菌群≤100吨3024岳西县嘉丰肥料有限公司1有机肥料个/g;蛔虫卵死亡率≥95%;其他指标:氯离子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2%;杂草种子活性≤1株/kg;有效期≥6个月;3、包装标识:采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产品包装规格40kg或50kg/袋。4、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肥料登记证(含有机肥料);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肥料登记证(含有机肥料)。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有机肥料》最新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签订合同后供货前提供)。5、本次报价包含实施前土壤检测(有机质、pH值、重金属等)费用。吨3024岳西县嘉丰肥料有限公司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988848.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捌仟捌佰肆拾捌元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有机肥料988848.00元总价988848.00元第2页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支付方式:合同书签订后,供货人向采购人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采购人批准后7日内予以支付。剩余款支付方式:按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供货并施撒完成,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1.4.2发票开具方式:税务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撒播;1.5.2交付地点:项目区内采购人或项目实施乡镇指定位置;1.5.3交付方式:现场交付。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第3页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霍邱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第4页(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6年10月27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6年10月27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岳西县嘉丰肥料有限公司账号:20010212539766600000015开户银行:安徽岳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帽支行第5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第6页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1.4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第7页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