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沙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富盈典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沙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41101000030988246
五、合同编号:11NMB16235842026134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广告设计制作安装详见附件件1.002853.22853.2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沙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蔺欢 联系电话:15209900714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世纪大道5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623584202613405).pdf合同编号:11NMB1623584202613405采购单位(甲方):沙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富盈典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湾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富盈典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富盈典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富盈典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设计制作安装--设计类型:面议,版面大小:其他,颜色:面议,使用材料:面议1件2853.202853.20合同总价(元)2853.2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捌佰伍拾叁元贰角
二、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三、服务条款1、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2、工程要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3、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①甲、乙双方落实专人负责以上广告项目制作工作。②乙方在完成以上项目过程中负责制作工作。③甲方在完成以上项目过程中负责校对、审核、确认、定稿工作。④甲方对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⑤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1/2部赔偿责任。4、违约责任:①甲方在设计制作后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②甲方在制作之前必需仔细校稿,如因甲方原因没能发现错误,制作后造成相应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由甲方指出错误,而乙方没能正确修改,制作后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③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付款方式: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工程款。6、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沙湾市金沟河南路5号电话:电话:153099309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支行大十字分理处账号:账号: 300706050920005169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