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旅投金谷大酒店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61101000030786185

五、合同编号:11NMB16470412026134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一般会议服务详见附件场1.00350035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马晓莲 联系电话:15276778617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一般会议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647041202613404).pdf会议服务合同编号:11NMB1647041202613404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旅投金谷大酒店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一般会议服务--品牌:,型号:,服务:响应1场3500.003500.00合同总价(元)35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服务条款10月26日使用会议室2000元/天、午餐3桌×500元/桌=1500元、

四、甲方责任1.甲方保管会议室内物品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盗。2.甲方保持会议室内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场地内搭设座架。3.甲方不得擅自将该会议室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或和第三方交换使用。4.甲方使用前如实提供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停止服务并做报警处理。

五、乙方责任1.乙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投影、话筒、桌椅等完好设备供甲方使用。2.当甲方会议期间,乙方应严禁在过道其他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嬉戏打闹,避免影响甲方培训。3.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服务,乙方视具体情况尽力予以协助,并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不能提供场地给甲方,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2.甲方在租用期间会议室内设备如有损坏,按设备标价赔偿。

七、双方严格执行协议,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新华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99190304361040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