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5025384922026601

二、合同名称:青田华侨商贸文化体验区装修项目-视频制作、多媒体系统等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31121263400010000005-QTFSCG2026-126

四、项目名称:青田华侨商贸文化体验区装修项目-视频制作、多媒体系统等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青田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地址:新大街61号联系方式:18358863179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地址:江南大道148号联系方式:18905881068,0578-260966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青田华侨商贸文化体验区装修项目-视频制作、多媒体系统等服务采购数量:1.00单价(元):493244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2.合同金额(元):493244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青田华侨商贸文化体验区装修项目-视频制作、多媒体系统等服务采购合同 (2).pdf青田华侨商贸文化体验区装修项目一视频制作、多媒体系统等服务采购合同项目编号:331121263400010000005-QTFSCG2026-126甲方(采购人):青田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乙方(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丙方(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甲乙丙三方根据青田华侨商贸文化体验区装修项目一视频制作、多媒体系统等服务采购的采购结果,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响应文件,乙方、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甲、乙、丙三方同意签署本合同2.合同文件2.1采购(招标)文件:2.2响应文件及附录:2.3乙方、丙方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2.4成交(中标)通知书:2.5本合同条款和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6会议纪要。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先后顺序为准。3.合同价款及支付3.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叁万贰仟肆佰肆拾元(¥4932440.00元)其中乙方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玖仟肆佰陆拾肆元(¥2959464元),丙方(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陆元(¥1972976元)3.2合同金额是履行合同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软件及升级费、人工费、保险、系统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保修、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利润、税金、管理费、采购咨询费等一切供应商为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凡乙方、丙方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1结算时,合同总价不予以调整(经采购人确定减少数量的,合同价予以扣回)。3.3付款进度:①合同生效且里方书面通知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成乙方、丙方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其中乙方1183785.6元,丙方789190.4元。乙方、方系本合同的联合体,不因本合同中对款项有分别支付的约定,而错误理解为各自只对自己完成的质量负责,特别在是乙方、丙方任意一方的义务未按履行完毕,甲方有权拒绝已完成义务的另一方的付款请求,即本项目采用整体完成并经整体验收通过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结清合同价款的方式支付和结算。②甲方向乙方、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丙方应当一并提供与各自合同金额、税率、品目一致的合规发票,不得代开,乙方、丙方未及时一并提供税务发票而导致甲方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③如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按其要求执行。任一方表示无需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仅对该方适用,不影响另一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预付款:如三方同意统一调整,应另行书面确认。4.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4.1附件2清单为本项目所必须配备的产品或实施内容,乙方、丙方编制响应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附件2清单,对附件2所有产品进行报价。如附件2清单中遗漏了完工必须具备的产品或实施内容的,由乙方、丙方自行配备齐全且该报价已包含在总报价中。4.2乙方、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当提供数据库结构、接口协议、接入SDK开发包,并提供数据推送接入集成调试服务,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4.3本项目建设设备、设施安装所需的线缆、管线及其它安装材料、辅材均由乙方、丙方根据现场条件自行承担,乙方、丙方必须保证产品和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及正常运行。5.实施要求5.1项目负责人:陈叶春(姓名)联系电话:19957876460。5.2本次采购的产品(服务)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5.3乙方、丙方进行旧线路须拆除,所有线路、设备、电源线都打标签,布线要整齐有序,设备安装牢固到位,实施完成后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网络拓扑图。5.4设备移动需谨慎小心,拆移之前应充分做好方案,确保设备和数据不损害、不丢失,因乙方、丙方操作不当造成数据、设备损害,乙方、丙方需要赔偿甲方的损失。2一h025.5本项目实施已包括消防设施、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措施费、拆除费用、垃圾清运等一切为完成木项目而产生的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内。5.6乙方、丙方产品的质量、工程材料的标准必须符合相应设计及规范要求。5.7乙方、丙方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实施,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成品保护,减少对周围群众工作及生活的影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5.8乙方、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后的方案实施,并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其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实施、环保等进行监督和管理。5.9乙方、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罚款和停工整改,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及整改费用。5.10项目实施期间乙方、丙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未及时清理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应费用从乙方、丙方的进度款应付款中扣除。5.11安全要求5.11.1乙方、丙方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或其他商业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甲方不单独另行支付。5.11.2乙方、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5.11.3乙方、丙方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5.11.4凡乙方、丙方履行任务所需使用的机械,应做到持证操作,并及时保养、维护。5.11.5乙方、丙方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时,注意安全,由于乙方、丙方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损失均由乙方、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6.变更6.1本合同采购内容调整,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乙方、丙方响应文件确定的标的、核心技术参数、品牌、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所有展项调整均须经甲方书面确认,三方签署书面变更单/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任何口头调整均无效。6.2调整分为增加服务内容、减少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优化微调三类,价款按以下顺序优先认定:6.2.1合同内已有相同或同类服务内容,直接采用合同中标单价计算;合同内有类似服务内容,参照合同中标单价计算。6.2.2合同内无对应单价的新增服务内容,由乙方、丙方提交报价清单、品牌、技术参数、成本佐证资料,甲方组织审核,三方协商定价:协商定价原则:不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3且不得高于财政评审价(如有)。若有给予第三方最惠待遇或最低价格的,乙方、丙方给甲方的待遇或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第三方;新增相同服务内容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10%,超出该比例应重新开展政府采购。6.2.3服务内容删减的,按合同对应中标单价扣减合同价款。6.3乙、丙方应在甲方发出展项调整书面通知后【7】日内,提交变更报价明细、具体清单、技术参数资料。甲方在收到资料后【10】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形成变更价款确认单,作为后续结算依据。未经甲方书而确认的展项变更,甲方不予计量、不予支付款项。6.4服务内容调整产生的工期、交货地点等配套变化,一并在变更单中载明。变更价款与原合同价款合并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以三方确认的变更资料及验收资料为基础,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核查。7.服务要求7.1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数据录入、设备供货、系统安装与调试工作,并整体验收合格。7.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装卸车、搬运、安装、调试等所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7.3乙方、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严格按国家最新的行业或部门规定执行,并满足附件2表中的参数及性能要求。7.4乙方、丙方需向甲方提供技术成熟、功能齐全先进,品牌在行业中较认可的全新产品,不得使用库存或功能严重落后或淘汰的产品。7.5乙方、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全新、原包装,若事后发现所供货物不符要求并引起纠纷的,甲方保留对乙方、丙方索赔的权利。7.6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丙方负责上门包换或作退货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乙方、丙方报价中,造成损失及责任由乙方、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77乙方、丙方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货物装卸车、搬运上楼等所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8.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8.1乙方、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或产品的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个人隐私,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的赔偿均由乙方、丙方承担。4一h8.2乙方、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及其知识产1权,以及甲方利用上述成果所完成的衍生成果,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申请和维护手续。8.3对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另一方须以合理和合适的方式或按照适用的专业标准保密这些资料。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这些资料通过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但甲方合理使用获得的本项目成果则不在此列。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乙方、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9.2乙方、丙方在质保期内因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丙方任一方应负责更换产品。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三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丙三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9.3乙方、丙方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支持,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丙方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作出回应,原则上在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实施维修并维修完成。若设备故障30天内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另派其他单位进行修复,所需经费由乙方、丙方支付。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和人为等引起的故障,由乙方、丙方提交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可酌情延长修复时限。9.4质保期:5年(自整体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所有产品在质保期内各类零件损坏,由乙方、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不得收取任何费用。10.技术培训及验收要求10.1乙方、丙方应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方法、使用技巧、日常维护等方面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关文档。10.2乙方、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产品资料的整理,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的主要依据。10.3甲方应认真组织验收,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是相关技术规格与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5一10不符的,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10.4验收:(1)初步验收:乙方、丙方将所有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初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