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新昌公园休闲广场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宜丰县新昌公园休闲广场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3609240147486262606150740 项目业主名称: 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机构名称: 江西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名称: 宜丰县新昌公园休闲广场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编号: 3609240147486262606150740 合同总金额: ¥9,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6月19日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11月30日 服务内容: 对宜丰县新昌公园休闲广场改造工程进行监理。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监理合同.pdf 更多资讯报价请点击 https://jxswszjcs.jxzwfww.gov.cn/jx-zjcs-qt/bidResultNotice/bidContractNoticeView/303f8670-a079-42aa-8957-8d58de49f6a0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人:江西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2026年6月22日举行的宜丰县新昌公园休闲广场改造工程采购监理(采购项目编号:3609240147486262606150740001)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邀请直选+竞价方式进行公开选取结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同施工合同期限。2.服务地点:宜丰县城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标准条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三、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四、工程监理服务酬金及付款方式:①总监理费为:人民币玖仟伍佰园整(¥9500元)②付款方式及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70%监理费,工程结算后支付30%监理费。

五、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

六、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委托人: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人:江西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住所:上高县锦绣西路60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到型(签章)签摩)代理人:代理人:户名户名:江西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开户行:上高支行账号:账号:1508240109000266505电话17378534897合同订立时间:2006年6月6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