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GZZJ-ZG-2026280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GZZJ-ZG-2026280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塔联系方式:020-37886111供应商(乙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西塔6楼联系方式:020-3788673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网络销售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286000.00元合同金额: 28.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委托服务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网络销售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甲方(委托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乙方(受托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说明1.本合同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制定,旨在加强对委托事项的管理,保证委托事项研究的顺利进行。2.本合同书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甲方)和委托事项负责人(简称乙方)共同签订。3.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5.可以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增加条款。6.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元整(小写¥286000元)。该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及其他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会务费、辅助用品费、劳务费、管理费、税金、成本、合理利润、知识产权使用费等所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服务范围和工作进度(一)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排查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及其平台内经营的广东产化妆品安全风险信息,发现未知风险及其程度,评估化妆品网络经营安全风险及其程度,提出风险应对措施。通过风险监测,为打击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情报信息,有效解决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难题,有效管控化妆品安全关键风险。2.网络销售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为线上监测,具体内容包括:2.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监测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有无按照规定及时制止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是否按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化妆品经营者采取对应措施。2.2.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义务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监测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2.3.产品标签合规性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测产品标签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此项内容根据甲方安排,由乙方与相关项目承接单位进行衔接完成。2.4.监测类型及服务时限结合2026年省级线上化妆品风险监测项目,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及时沟通开展提前线上线索监测,同步将风险监测信息提供对应项目承担单位。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局监管工作需要,还应提供不少于3次的应急风险筛查,即通过应用网络搜索和数据分析处理等技术查找风险线索,为精准监管提供风险信息数据。委托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为保障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应急监测服务延长至2027年3月底。3.服务要求3.1.采样方法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评价性风险监测的采样应考虑样品的代表性、随机性和可比性,主要包括采样平台、采样点类型、采样方式等。3.2.采样平台及类型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如淘宝、京东、天猫、唯品会、抖音、快手、拼多多、阿里巴巴、小红书等主流电子商务平台)。采样应涵盖各类化妆品线上经营企业,包括b2c电子商务平台自营商城/百货、官方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其他类。3.3.采样方式和范围本项目不实际采样,采用信息技术进行采样监测。主流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其平台内经营的化妆品披露的生产企业产地应为广东辖区。3.4.采样记录要求(1)采样记录内容包括:网络披露产品名称、网络披露产品品牌名称、监测对象所在地市或网络平台、监测对象地址(网址)、监测对象店铺名称、网络披露产品注册证编号或备案编号(如有)、网络披露产品类别、网络披露详情页面图片等网络披露产品信息。(2)对有披露产品注册证编号或备案编号的产品,同时记录以下内容:关联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关联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地址、关联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所在地、关联受托生产企业、关联受托生产企业地址、关联生产企业所在地、关联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4.线索流转处置要求承担机构应提供能满足省、市、县(市、区)三级网售风险信息流转处置反馈的操作平台,相关监测信息能通过平台交办与反馈;应按本监测计划的任务分类,及时将网售监测信息分别提供给相应的任务承担机构;经承检机构检验发现的风险监测问题产品线索,通过风险监测平台推送至各市局核查及反馈。为实现合同目的,与上述相关的工作也在服务范围内。(二)乙方工作进度:1.采样时间为2026年10月至11月;2.2026年10月底报送阶段性监测结果;3.2026年11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报告(中期报告);4.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报送所有监测结果;5.2026年12月15日前报送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6.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7.为保障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应急监测服务延长至2027年3月底。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予以服从。乙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验进行调整,但调整内容须得到甲方的认可方能执行。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标准完成技术服务项目,并享有乙方交付成果的全部权利。3.甲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或乙方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成交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4.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全部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清乙方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安排,按时完成本项目所有任务。3.乙方应遵守相关规定,接受甲方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4.乙方须配合接受财政资金监督检查。5.乙方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支付费用。6.乙方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工作人员或者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7.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予以验收。如甲方验收合格,则乙方将甲方交付的全部资料返还甲方,并向甲方交付项目成品,并对所提交的项目成品的质量负责。如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造成乙方逾期的,乙方按本合同承担逾期违约责任。8.乙方应保证服务过程中的正面导向性,维护、管理甲方的正面积极形象,如发现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协调费用等)。9.乙方应信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开展本合同服务工作中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和资料等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任何未实施的有关甲方的工作方案以及未发布、发表的任何创意向第三方泄露。对因乙方任何泄密而使甲方蒙受的损失,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为保障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应急监测服务延长至2027年3月底。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一)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乙方按财务规定向甲方出具正规财务发票或事业单位收据。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规财务发票或事业单位收据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75%费用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即¥214500元)。(二)委托事项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其余25%费用,人民币柒万壹仟伍佰元整(即¥71500元)。注:具体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约定。

六、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甲方是排他的和唯一的知识产权人,除非用作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乙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也不得将其赋予其他任何第三方。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相关知识产权,该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消灭。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没有侵害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因乙方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导致甲方、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为此支付了费用,则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主张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

七、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二)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持有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整改,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怠于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其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清楚明白,按时完成服务对甲方很重要,逾期会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影响,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其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或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含财产和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若甲方为此支付了费用,则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主张后十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五)因乙方违反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赔偿责任。(六)乙方同意应向甲方支付的前述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偿。(七)若甲方因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责任或因乙方违约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过程中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