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YSU20262398

二、合同名称: 燕山大学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1包

三、项目编号: HB2026073601070003

四、项目名称: 燕山大学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燕山大学 地 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438号联系方式:0335-8067920供应商(乙方):石家庄市圣铭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华新路30号宏业花园10-1-604联系方式:0311-68036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多媒体智能终端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万讯主要标的数量:89主要标的单价:6600合同金额: 211.7777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燕山大学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YSU20262398.pdfYSU20262398.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YSU20262398签订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买受人:燕山大学(简称甲方)出卖人:石家庄市圣铭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就购买燕山大学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1包多媒体教室公开招标项目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品名规格单位数量价款(人民币/含税价)单价(元)分项总价(元)智慧显示屏100DM66E套5513200726000多媒体智能终端A20台896600587400互交控制主机P150台872501217587音箱S-9V对2996027840数字音频处理器HAP-A1620台7480033600吊装扩音麦克风HD-M18套74803360计算机世恒TD120C2台665510363660多媒体讲桌RC-SW9MH台59122071980推拉黑板YM-81套55157086350合同含税总价(元):2117777

二、合同价格乙方提供的设备全部为由制造商生产的全新设备,设备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柒元整(¥2117777)。总价中包括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工具费用、服务人员的交通、运输、差旅、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费用、食宿费及各项税金等。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1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价款。乙方申请付款前出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

四、交货、包装与验收1.交货地点:燕山大学校内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2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自行购买保险,乙方通过公路将设备一次性运至甲方校内指定地点,并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乙方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的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因更换货物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逾期交货违约金。5.乙方自带安装、调试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6.甲方对货物外观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单上盖章并由验收代表签字确认,其余方式不作为验收合格的凭据。甲方如认为必要,可请相关专家协助验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乙方产品符1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的产品规格发运。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根据具体设备二选一)及本合同中的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经技术检验。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每季度定期回访使用情况。2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起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故障不能按时排除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全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取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售后服务具体实施细节按照乙方针对此项目投标书中的内容执行。5.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费用乙方自理。

六、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索赔,如发生相关起诉、索赔事件,乙方应承担一切侵权责任并就对给甲方造成的名誉、经济等方面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2、乙方应保证提供设备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设备,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正规渠道证明,并对使用权的合法性负责;3、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内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外使用。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4、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合同中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均需进行保密。

七、违约责任1.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未支付部分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乙方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3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标准,累计计算,逾期交货15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赔偿不能按期供货的相关损失。3.乙方交付设备与双方合同要求不符,设备不能通过验收,甲方在货到安装调试完15日验收期内提出异议,乙方须在7日内及时负责更换或解决,如7日内未及时更换或解决,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要求退货,乙方须退还甲方所有已付款项,并支付甲方设备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在使用中发现设备质量问题,有权随时向乙方主张维修、退、换货的权利,不存在质量异议期,乙方应在7日内给予解决。15日内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需返还全部货款并支付设备金额20%的违约金。质保期内,如果同一部件维修次数超过2次,则必须免费更换该部件。更换后仍不符要求,甲方有权主张退货,乙方需返还全部货款并支付设备金额20%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已同意。2.如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为履行本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2.本合同履行地为秦皇岛市海港区,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十、免责条款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十

二、本合同设备的技术指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公章)燕山大学乙方:(公章)石家庄市圣铭科技有限公司代表霍之刚代表:电话:0335-8057036电话:0311-68036777开户银行:工行秦皇岛分行燕大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桥西支行帐号:0404321319300000651帐号:0402020109300088274税号:121300004024685546号税号:91130102674698927X花园10-1-604邮编:066004邮编:050000传真:无传真:0311-68036777日期:202年10889日期:202年10月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