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供应商名称:乌恰县金汇印刷厂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51101000030599969
五、合同编号:11NB1362476720267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宣传品制作服务详见附件次1.0028472847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联系人:李双 联系电话:0908-4621213 传真:/ 地址:新疆乌恰县迎宾路1号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B1362476720267201).pdf合同编号:11NB1362476720267201采购单位(甲方):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服务单位(乙方):乌恰县金汇印刷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乌恰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恰县金汇印刷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恰县金汇印刷厂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恰县金汇印刷厂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安装拆卸,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按需制作,制作时效:按需制作,原材料:环保材料1次2847.002847.00合同总价(元)2847.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捌佰肆拾柒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三、服务条款(一)项目描述1.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宣传制作服务。1.2甲方需提供准确、完整的广告宣传制作要求和相关资料,并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制作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交付时间2.1甲方委托乙方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后,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并确定具体的交付时间。2.2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完整或迟延等原因导致交付时间延迟或无法交付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三)制作规格3.1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广告宣传制作服务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宣传、展示、文化墙等。3.2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制作,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确保广告宣传制作服务的质量和准确性,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四)费用与支付4.1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报价单支付相应的费用。1/34.2支付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五)审核与验收5.1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后,及时进行审核与验收。5.2如甲方发现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反馈,并要求乙方进行修正或重新制作。5.3若甲方未在收到物品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已经对乙方的广告宣传制作服务质量表示满意。(六)知识产权6.1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6.2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相关知识产权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保密条款7.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其他保密内容,任何一方都应保守秘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7.2未经授权,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转让或公开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八)违约责任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8.2如因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采购清单采购项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活动背景墙4*10m项1284728472847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乌恰镇巴格恰社区健康路9号院101号电话:电话:1871993093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乌恰县支行账号:账号: 10765727228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