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组织部

二、供应商名称:山东政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组织部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91101000030581305

五、合同编号:11N010599109202615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资产管理数据治理和管理体系建设详见附件项1.0097367.597367.5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组织部 联系人:张国倩 联系电话:19990959002 传真:/ 地址:示范区艾丁湖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资产数据治理服务合同-吐鲁番市组织部.pdf资产数据治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资产数据治理服务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甲方: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组织部(盖章)乙方:山东政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有关资产数据治理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下表列示的产品:序号项目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备注1资产数据治理服务97367.51项97367.56715条资产卡片,超出基准数量15‰部分的单价按【14.5】元/条计算总计:97367.5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叁佰陆拾柒元伍角整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如下:1、资产数据治理方案编制。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制定资产数据治理方案,甲方协助乙方技术工程师全面梳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有固定资产。2、资产基础信息的梳理及数字化。(1)分析甲方资产管理软件的资产现实情况,根据资产历史数据,通过翻阅凭证、发票整理资产的明细,以实物资产为出发点,对甲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盘点结果需经甲方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签字确认后,出具在用、盘盈、盘亏、待报废确认表、资产划转表等资料,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资产数量、价值、现状、使用情况等,做到“摸清家底”。(2)协助甲方整理本次数据治理后所需处置划转资产的材料收集工作,如原始凭证、票据、实物照片、资产卡片等资料。(3)为甲方实现资产基础信息的数字化,在“新疆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平台-资产模块”软件中建立、修改资产基础信息,为搭建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化体系创造数据基础。(4)为甲方打印RFID标签并为每一件实物逐一粘贴条码,针对每一件实物资产建立一个资产卡片,落实“一物一卡一码”。补充约定:甲方全程陪同乙方进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有故意对资产毁损、灭失的,甲方提出相关佐证材料后乙方应按资产原值予以赔偿。(5)在尊重乙方工作成果的前提下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意见。3、根据工作结果,分别出具资产数据治理工作报告(资产划转单独出具)及交付资产数据。乙方根据资产数据治理结果,结合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为甲方出具资产数据治理工作报告,并将所有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可编辑版电子数据、纸质文件)全部交付甲方。乙方不得留存任何副本,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约定(一)合同金额经双方友好协商,合同总金额为97367.5元(大写:玖万柒仟叁佰陆拾柒元伍角整),资产条数(6715条资产卡片)。(二)付款期限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资产数据治理建设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第1页共4页38947元;乙方完成RFID标签打印及全部实物粘贴工作,经甲方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确认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38947元;乙方完成待报废资产及划转资产相关材料收集工作及全部数据治理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已将全部项目资料、工作成果完整交付甲方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误后,甲方应支付合同尾款19473.5元。乙方履行义务完全符合合同约定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财政审批、国库集中支付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乙方对公账号资料,按照上述付款进度支付。甲方不得支付现金或开具空白付款票据,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自负。(三)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甲方向乙方如下指定账户付款:户名:山东政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一百支行账号:1602093109100143333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需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完成资产数据治理工作。合同签订后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对接,负责响应及协调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诉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2、过程中甲方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资产数据治理工作。工作开始前,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关于甲方单位资产分布情况及容易遗漏的地点,并提前通知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配合乙方工作。3、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尊重乙方劳动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阶段性工作确认申请后,需及时对盘点表、账务梳理、对账结果、条码样式进行核实、签字确认,如确认时甲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确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确认,以便顺利的开展后续工作。如甲方签字确认后增加新的服务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4、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将合同款付给乙方。5、甲方不得随意改变原有资产存放的地方,如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因自身原因如调整编制、人员变更、人员配合、搬家等情况造成资产变动较大,需乙方重新返工进行工作,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甲方需支付乙方额外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6、乙方服务工作完成后,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要求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签订验收报告,如乙方符合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见第五条:其他约定1)甲方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验收。(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带走工作中涉及的数据、文件等资料。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第2页共4页补充约定: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各阶段工作或交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听从甲方组织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及甲方单位工作纪律。不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将甲方单位任何工作信息带离甲方工作地点。4、乙方应对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获取的所有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数据、财务数据、内部管理信息等)承担永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受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泄露、复制、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将所有持有的甲方资料全部返还或销毁,不得留存任何副本。5、如项目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发现项目存在由乙方自身原因所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安排专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直至所有工作达到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要求,整改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所提出的合同服务内容之外的要求,如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服务,甲方需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约定: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第五条其他约定1、乙方项目完成的标准:乙方完成合同中“第二条”所列举的所有服务内容。验收标准:乙方提供实物盘点表、财务资产明细账、资产在用盘盈盘亏待报废表、资产划转表、加盖公章的工作报告,完成资产系统数据维护、条码粘贴工作。资产信息录入、条码粘贴牢固且无遗漏。其中,甲方对接财政局办理后续资产处置流程不在本次服务和验收范围之内。未达到上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2、针对清理出来的盘亏资产,如若盘亏较多,乙方可在甲方人员的配合下,协助甲方继续查找盘亏资产,如经多次查找仍未找到的资产,乙方概不负责。3、乙方只负责甲方本级机关账面所涉及的所有固定资产,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甲方有下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需要增加额外的工作量,甲方需支付乙方额外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4、本合同的效力及服务内容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变更而发生改变,任何一方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合同仍继续履行。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项目逾期、成果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每逾期一日,甲乙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因财政审批、国库集中支付等非甲方原因导致迟延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未付金额。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在服务内容、双方责任与义务等方面发生口头上无法明确的纠纷时,以最终的合同条款和约定为准。如发生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不可抗力第3页共4页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中共吐鲁番市委员会组织部授权代表:通讯地址:电话:乙方(盖章):山东政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通讯地址:电话:第4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