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昌吉市希得利百货商行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01101000030589319
五、合同编号:11NMB10142442026122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宣传品 制作服务详见附件项1.001520152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孙千茸 联系电话:13579468885 传真:/ 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政府综合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014244202612203).pdf合同编号:11NMB1014244202612203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昌吉市希得利百货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昌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昌吉市希得利百货商行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昌吉市希得利百货商行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昌吉市希得利百货商行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运输,品牌:,设计类型:宣传画,生产机器:国内机器,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PVC1项1520.001520.00合同总价(元)152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伍佰贰拾元整
二、付款方乙方收到宣传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流程支付给乙方货款。
三、服务条款1、根据甲方的宣传品制作需求清单进行生产制作,宣传品制作过程中,严格控制各工序的质量要求,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2、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样品质量、尺寸外观图案,制作时允许合理公差。3、产品包装严格按要求操作,做到数量标准,产品整齐,包装密封,防潮,坚固。1/24、宣传品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反馈后5日内解决。5、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甲方付款流程,支付乙方全额合同款。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869940009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80605001201010590528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