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阿克苏地区运输总站阿瓦提运输站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瓦提县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21101000030597663
五、合同编号:11N457995183202618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车辆租赁详见附件台1.00110011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宝莉园 联系电话:18293566306 传真:/ 地址:阿瓦提县拥军路3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95183202618802).pdf合同编号:11N457995183202618802采购单位(甲方):阿瓦提县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阿克苏地区运输总站阿瓦提运输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瓦提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地区运输总站阿瓦提运输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地区运输总站阿瓦提运输站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阿克苏地区运输总站阿瓦提运输站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租赁--品牌:1台1100.001100.00合同总价(元)11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壹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合同》《成交通知书》及甲方要求的文件资料。(3)经甲方审核文件资料合格后支付采购资金。
三、服务条款第一条、质量标准:国标第二条、乙方对服务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服务开始至服务结束第三条、采购项目的附(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正常提供服务为标准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照实际要求第五条、提供采购项目的方式、地点、时间:按照甲乙双方商议的实际情况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地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配送,(一)把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以甲方的标准为标准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服务结束后付款100%款项。第九条、担保方式(可另立担保合同);无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无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总价的10%违约金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阿瓦提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第
十
四、条其他约定事项:无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阿瓦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账号: 85811000012011000027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