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第九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天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第九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51101000030397749

五、合同编号:11N45766867620269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文化旅游活动策划服务详见附件次1.003003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第九小学 联系人:尹德章 联系电话:15299508723 传真:/ 地址:长征路8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活动策划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6867620269202).pdf合同编号:11N45766867620269202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第九小学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天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文化旅游活动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按客户要求,品牌:,服务周期:7-15天,专业等级:高级1次300.00300.00合同总价(元)3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

一、团队结束后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一次性付清

二、采用公对公付款方式。

三、服务条款1、活动服务时间:2026年9月30日;2、活动地点:克拉玛依市;3、保险人数:3人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行为;3、在支付费用时要求乙方出具发票;4、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5、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6、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乙方协助索赔;1/37、如实填写《报名表》,告知与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8、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9、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活动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10、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11、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12、在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活动;不损害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13、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参加活动;2、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费用;4、活动期间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乙方配合;5、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6、要求甲方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7、要求甲方健康、文明旅游,劝阻乙方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8、为甲方购买出行期间的旅游意外险,保额为20万元人民币;9、向甲方提供发票;10、依法对甲方个人信息保密;11、乙方需全程陪同学生活动,并在非封闭场所采取分组管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允许学生脱离团队。12、乙方对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因乙方组织过失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克拉玛依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大十字支行2/3账号:,账号:300302200920011072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