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52052325635166442578222026003002

二、合同名称:金沙县清池镇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6)1381号

四、项目名称:金沙县清池镇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沙县教育局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联系方式:0857-7221106供应商(乙方):贵州黔安泰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碧桂园贵安1号ZE-07-03-3地块领航中心部分B栋1单元5层4号房联系方式:15519068230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沙县清池镇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156113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金沙县清池镇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后冯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资格类型:010202,执业资格名称:注册建造师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川2512020202108350;2.合同金额(元):1561138.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合同.pdf合同(通用条款).pdf合同(专用条款).pdf新金沙县清池镇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金沙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贵州黔安泰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沙县清池镇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金沙县清池镇初级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金沙县清池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毕教函[2026]19号、金教纪要[2026]5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第1页共102页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壹仟壹佰叁拾捌元整。(1561138.00元);其中含:(1)安全文明施工费:叁万玖仟零贰拾捌元肆角伍分(¥39058.45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合同内工程按建设单位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执行,合同外变更新增工程量计价原则:根据相关工程隐蔽、签证工程量据实结算,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给予计价(结算总价按规定执行中标下浮值)。

五、项目经理第2页共102页承包人项目经理:朱诗国。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第3页共102页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如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执行或工程完工后未全部提供民工工资保证相关资料的,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任何问题概由承包方自行承担。5.安全责任,附件3,施工安全协议书,附件4,廉政责任书。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9月20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在金沙县教育基建项目服务中心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4份。第4页共102页签章页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盖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5页共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