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8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602004868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联系方式:0536-3081180供应商(乙方):青岛赛格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香港中路26号701、711、810、811、812、815户019(集中办公)联系方式:158200323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医用内窥镜 电子结肠镜15252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4
九、其他补充事宜: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合同.pdf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合同 - 附件.docx电拉人檸13ln1111华hoh1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8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1920260112采购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供应商:青岛赛格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电拉采购人(全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1.项目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采购项目。檸13ln1华1供应商(全称):青岛赛格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SDGP370000000202602004868)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2.供货地点:☑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品牌、注册证名称、型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厂家:品牌注册证名称型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厂家奥林巴斯电子结肠内窥镜CF-H290I1套国械注进20172061459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
二、供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安装调试合格。
三、签约合同价111.单价: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2.总价: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四、项目经理及联系方式。
五、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520000.00元:其中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1520000.00元。hoh
六、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自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90%(人民币4680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元整),余款10%(人民币52000.00元,大写:伍万贰仟元整),将在本项目完成有效使用时间满一年且质量、服务经再次验收合格后凭再次验收证明无息全额付出。但由于质量及服务缺陷等不良因素导致的进程延迟,付款时间按1:3顺延。□其他支付方式。
七、合同文件构成电人檸13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ln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111
十
一、合同份数1华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代hoh理机构一份。1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 (盖章)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供应商: (公章)青岛赛格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字)签订日期: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香港中住所: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路26号701、711、810、811、812、815户019(集中办公区)开户银行:建行潍坊城东支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青岛福州北路支行电拉檸13ln1111华hoh1账号:,账号:人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868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1920260112采购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供应商:青岛赛格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脉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供应商(全称):青岛赛格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项目(SDGP370000000202602004868)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子结肠镜采购项目。2.供货地点: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品牌、注册证名称、型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厂家:品牌注册证名称型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厂家奥林巴斯电子结肠内窥镜CF-H290I1套国械注进20172061459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
二、供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安装调试合格。3、签约合同价1.单价: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2.总价: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四、项目经理及联系方式。
五、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520000.00元:其中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520000.00元。
六、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自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90%(人民币4680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元整),余款10%(人民币52000.00元,大写:伍万贰仟元整),将在本项目完成有效使用时间满一年且质量、服务经再次验收合格后凭再次验收证明无息全额付出。但由于质量及服务缺陷等不良因素导致的进程延迟,付款时间按1:3顺延。□其他支付方式。
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盖章)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供应商: (公章) 青岛赛格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住所: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香港中路26号701、711、810、811、812、815户019(集中办公区)开户银行:建行潍坊城东支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青岛福州北路支行账号:账号: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自设备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用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3年,终生免费维护保养软件升级,但由于甲方人员非规范操作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设备损坏则不在乙方免费保修范围以内,乙方可按照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酌情收取一定费用。备注:乙方提供厂家原厂免费质保3年的承诺函。对于保修期内的甲方设备故障报修,乙方承诺2小时响应,电话指导不能解决问题时,24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48小时内修复或提供相同型号备用机,切实保证法定工作日无故障开机率大于95%;否则,甲方有权每日按该设备总金额的5%从设备款中扣除损失,且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补偿并按延误时间的1:3顺延保修期。保修期满后,乙方或/和其维修服务公司承诺按上述条款继续提供维修服务,维修付款方式是“先维修,后付费”,维修过程中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一概自理,甲方仅按市场价格的70%或者更低的价格承付配件费用。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满足正常运用条件后,提交验收自评报告及验收申请,甲方以书面答复确定具体时间。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验收时间可延期。对于因缺失缺陷而没有通过第一次验收的项目,允许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后再组织第二次。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履约验收,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3.1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