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72594091320261
二、合同名称:定襄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水质提升湿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项目编号:CGXM2026140921000591
四、项目名称:定襄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水质提升湿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地 址:解放路26号联系方式:18135000808供应商(乙方):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联系方式:1338351857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定襄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水质提升湿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数量:1.00 单价(元):15220526.7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合同金额(元):15220526.7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合同扫描件.pdf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承包人(全称):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定襄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水质提升湿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定襄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水质提升湿地工程设计施工总丞包2.工程地点:天槽河明渠全段及周围崔家庄、赵家营、镇安寨、卫村四村。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及县政府自筹5.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截污控源工程和河道型氧化沟及原位生态治理工程。1.截污控源工程包:天槽河明渠周围四村化粪池工程:崔家庄、赵家营、镇安寨及卫村化粪池有效容积(有效水深均为2.5m)各360m、360m、490m、490m:天槽河明渠清淤工程:清淤渠道长约11.8km,平均宽度约5m,清淤深度1.0m,清淤面积约为66784.24m,清淤量约6.68万m.2.河道型氧化沟及原位生态治理工程:天槽河沉淀区建设工程:天槽河明渠建设沉淀区6000m;渠道曝气工程:曝气区长度2000m,微孔纳米曝气盘101个,人工水草4000m;水生动植物群落构建工程:填料层8550m,挺水植物17100m,沉水植物25650m,螺321kg,蚌321kg,投放密度为0.02kg/m6.工程承包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2)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1(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包括各项专业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以及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管控和控制全部内容;(4)其他工作: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核、预算审核、设施材料审核,负责竣工图的编制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直至通过验收合格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2月4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12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贰拾贰万零伍佰贰拾陆元柒角(小写:¥15220526.7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贰仟元整(小写:¥322000元);其中不含增值税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叁仟柒佰柒拾叁元伍角捌分(小写:¥303773.58元);增值税: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贰佰贰拾陆元肆角贰分(小写:¥18226.42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2不含增值税设备购置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增值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人民币(大写)工(小写:¥工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任肆佰捌拾玖万捌仟伍佰贰拾陆元柒角(小写:¥14898526.7元);其中:不合增值税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陆拾陆万捌仟叁佰柒拾叁元壹角贰分(小写:¥13668373.12元);增值税:增值税税率9%,增值税: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叁万零壹佰伍拾叁元伍角捌分(小写:¥1230153.58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估价明细表见附件2(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小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元);适用税率:/%%人民币(大写)税金为人民币(大写)L(¥元)(7)以上税率如遇政策性调整,予以进行相应调整,联合体各方按照各自承包范围分别提供对应增值税发票。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执行专用合同条件14.1.1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潘帅东身份证号:142724199410142750.施工负责人:潘帅东设计负责人:郭丽霞
六、合同文件构成3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2)招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本合同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6)本合同通用合同条件(7)施工图预算评审结果(8)设计文件、资料(9)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工程质量保修书(11)联合体协议书(12)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3)施工单位报送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审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14)发包人下发的管理办法、要求等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2月3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订立。4I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生效。
十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执肆份,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执肆份。利5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发包人:(公章)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活德(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72272S940913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OH5NUDX5邮政编码:035499邮政编码:030013法定代表人:周铁飞法定代表人:闫炜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郭丽霞电话:0350-6022402电话:0351-3285380传真:传真:0351-3073613电子信箱:sxdxhjbha163.com电子信箱:zcbyyglsyb@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账号: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账号:140018158080500141366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公章)山西二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户14F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011334043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华门街1号邮政编码:030013法定代表人:胡孟师委托代理人:L电话:0351-2679657传真: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并州北路支行账号:14001825408050013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