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8032026000025-3-1
二、合同名称:机关办公场所(主办公楼、附属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四次)
三、项目编号:N5118032026000025
四、项目名称:机关办公场所(主办公楼、附属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四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地址:蒙阳街道彩虹南路2号联系方式:13618152822供应商(乙方):雅安物博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2号联系方式:1398017354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机关办公场所(主办公楼、附属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服务项目1(项)¥292,066.27¥292,066.27无合同金额: 292,066.27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零陆拾陆元贰角柒分履约期限:2026年08月01日至2027年07月31日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合同文件.pdf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2026年09月22日 机关办公场所(主办公楼、附属业务技术⽤房、执法办案管理,⽤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四次)-⼀,⼼⽬,合同包⼀(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8032026000025-3-1采购⼈(甲⽅):⼭⼈⽅雅安市公安局名⼭区分局供应商(⼄⽅):⼄⽅雅安物博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雅安市公安局名⼭区分局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1⻚-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项⽬信息,⼀⽬1.1.采购项⽬名称:机关办公场所(主办公楼、附属业务技术⽤房、执法办案管理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四次)1.2.采购项⽬编号:N51180320260000251.3.采购计划编号:51180326210200001858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1.5.政府采购⽅式:竞争性谈判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1.8.项⽬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额计量单位1雅安市公安局名⼭区分局机关办公场所(主办公楼、附属业务技术⽤房、执法办案管理中⼼)物业服务项⽬292,066.271292,066.27项以下采购包允许合同分包:序号分包⽅式⽅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类型1内容本项⽬中的“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允许分包履约。分包标的:雅安市公安局名⼭区分局机关办公场所(主办公楼、附属业务技术⽤房、执法办案管理中⼼)物业服务项⽬-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响应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雅安市达顺电梯安装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微型企业⼆、服务要求,⼆2.1.技术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2.2.服务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2.3.其他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
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第2⻚-本合同总⾦额为¥292,066.27元(⼤写:贰拾玖万贰仟零陆拾陆元贰⻆柒分)其他情况说明:⽆3.2.⽀付⽅式☐⼀次性⽀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116,826.512026-08-03雅安物博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1期为(预付款):⽀付⽐例40.0%,采购合同签订⽣效。是243,809.942026-11-02雅安物博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2期为(进度款):⽀付⽐例15.0%,物业服务期满3个⽉且考核合格。否343,809.942027-02-01雅安物博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3期为(进度款):⽀付⽐例15.0%,物业服务期满6个⽉且考核合格。否443,809.942027-05-03雅安物博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4期为(进度款):⽀付⽐例15.0%,物业服务期满9个⽉且考核合格。否543,809.942027-08-02雅安物博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5期为(进度款):⽀付⽐例15.0%,物业服务期满12个⽉且考核合格。否
四、合同履⾏⾏4.1.服务期限:3年,根据考核结果合同⼀年⼀签,单年合同为365天。服务时间:2026年08⽉01⽇-2027年07⽉31⽇4.2.服务地点:采购⼈指定地点。4.3.分期履⾏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件的要求进⾏验收。4.4.⻛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应急处置预案-第3⻚-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5.1.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六、甲⽅的权利和义务⽅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服务进⾏检查、验收。对于⼄⽅未按照采购⽂件及响应⽂件要求执⾏的事项,有权要求⼄⽅进⾏整改。6.2.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6.3.甲⽅应当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付费⽤。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个⼯作⽇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有权解除合同。
七、⼄⽅的权利和义务⼄⽅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业管理部⻔及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有权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8.2.迟延履⾏的违约责任8.2.1.⼄⽅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法。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将项⽬转包、违法分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第4⻚-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向雅安市名⼭区⼈⺠法院起诉。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组成合同的⽂件,⼗⽂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件(4)采购⽂件(5)有关技术⽂件,图纸(6)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是否收取履约保证⾦:否11.2.不可抗⼒事件处理11.2.1.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5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在本项⽬中,按照采购⽂件、响应⽂件规定需向甲⽅交付相关货物的,应确保对前述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使⽤相关货物构成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合同变更、中⽌与终⽌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第5⻚-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11.6.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11.6.2.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11.6.2.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11.6.3.合同的终⽌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1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