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0QT26Z100392统一交易标识码Z10-12340800788579432C-20260728-001403-6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所在地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信息发布时间2026-09-22 17:23:12浏览次数 包件(标段)信息序号包件(标段)编号包件(标段)名称估算价(元)1H0QT26Z100392-1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工业厂房产业运营委托服务项目16500000.00 合同信息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工业厂房产业运营委托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0QT26Z100392
二、合同名称: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工业厂房产业运营委托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0QT26Z100392
四、项目名称: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工业厂房产业运营委托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 联系方式:0556-5368068 供应商(乙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科创东五街 2 号 10 幢等 11 幢办公楼 2、7、8、9 层 联系方式:021-808069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工业厂房产业运营委托服务项目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为委托人提供园区产业定位与改造咨询服务、项目导入服务、在内等一系列服务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合同金额:产业定位方案服务费90万元,项目改造方案服务费45万元,项目导入推广服务费50万元/年,团队管理费250万元/年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年、安庆市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免责声明:本页面合同数据由采购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3分0秒 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6-09-22 17:09:3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9-22 17:21:3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点击查看公告合同.pdf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工业厂房产业运营委托服务项目2026年9月22日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人(招标人):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受托人(中标人):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服务合同(“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工业厂房产业运营委托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由以下双方于【2026】年【9】月【22】日签订:(1)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安庆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安徽省安庆市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城西路99号,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805MAEUM6BL83(以下简称“委托人”);(2)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科创东五街2号10幢等11幢办公楼2、7、8、9层,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50103519R(以下简称“受托人”);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地点: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东至石门湖路7米绿化带,西至山口路7米绿化带,南至SK030117规划地块,北至SK030117规划地块。(二)用地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约380亩。其中:土建工程已完成,包括:综合楼16000平方米、生产车间5个、辅助设施5个、仓储设施9个、环保设施7个,共计27个单体工程。土地使用面积:200255.68平方米,无证房屋面积:63393.84平方米,构筑物规模:25861.71平方米。预留工业用地:现状围墙内300亩土地未建部分和现状围墙外80亩用地(项目南侧、勇进路北),详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合同主要服务内容受托人在服务期内为委托人提供园区产业定位与改造咨询服务、项目导入服务、在内等一系列服务。服务内容具体如下:(一)产业定位与改造咨询服务1.产业定位服务:受托人需围绕城市宏观经济与产业分析、区域产业规划分析、项目产业定位及细分领域分析、潜在客户梳理(含目标客户访谈与需求特征)、项目整体定位(含产品细化建议,如层数、层高、荷载、货梯配置等)、项目价格预判、租赁价格、去化速度及经营测算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产业定位方案》,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实施。2.设计改造咨询服务:受托人需通过现场调研,提出外立面、主体空间、管道、货梯、设备、道路、绿化、配套等方面的改造建议,同时明确待新建区域的技术参数(面积、层高、荷载、柱距等)。各项建议需符合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产业定位方案》完成后3个月内编制《项目改造方案》,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后续实施的依据。3.改造设计、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委托人在进行本项目改造设计、施工实施全过程中,现场如需受托人到场处理技术问题,受托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应。按照已确认的《项目改造方案》,提供对项目全过程配合服务及相关咨询等服务。(二)项目导入服务1.项目导入推广服务(1)受托人启动任何一期项目导入推广工作,应为甲方编制《年度项目导入推广方案》报委托人审核确认,受托人后续按该方案实施(首年度项目导入推广方案应在首次服务年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委托人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以后年度比照执行);同时,受托人应提前与委托人书面确定项目销售及租赁定价、销售合同及租赁合同版本。在租赁定价、合同版本及年度项目导入推广方案确定的前提下,委托人应向受托人发出项目导入启动通知函,项目导入启动通知函指定的该期项目工作的启动日应在函件发出之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2)委托人可提供项目因营销推广所需的项目沙盘、纸质物料(项目宣传册、折页、户型单页、手提袋、纸杯等)。受托人开展工作所需其他物料或服务由受托人自行承担。(3)受托人根据《年度项目导入推广方案》制定全年项目导入推广工作计划,每月书面提交推广方案执行情况,每年提交年度报告。2.项目导入管理服务(1)项目导入工作正式启动后,受托人应根据项目开发计划以及委托人的要求制订计划,并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受托人提交项目导入团队管理方案,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执行。项目负责人每周书面提交项目导入计划完成情况,每月现场提交项目导入计划完成情况。(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项目导入管理服务包括:①负责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制订项目导入计划;②负责日常项目导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a)组织项目导入人员做好日常接待,制定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b)负责与承租客户洽谈出租合同;c)客户资料归档管理;d)园区入驻办理和房租催缴;e)其他日常管理工作。(3)双方权利和义务①委托人权利和义务a)提供给受托人项目导入所需的本项目的详细资料;b)委托人有权利询问受托人工作进度;c)委托人应对受托人项目导入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d)委托人负责完成项目导入中心等公共区域装修,并免费提供给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供受托人使用,办公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等日常运营费用由受托人自行承担。e)如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客户无法正常签约,该项目导入工作的启动日可相应顺延,受托人不承担相关责任。②受托人权利和义务a)受托人收到项目导入启动通知函后,应按照项目导入启动通知函中指定的日期组织项目导入团队入驻项目导入中心,正式开展项目导入工作。b)受托人拥有本项目租赁项目导入代理工作的权利;c)受托人有权向所有目标客户直接介绍本项目情况及项目导入政策;d)受托人联络对项目有兴趣的客户实地视察本项目,有权要求委托人进行相关工作配合;e)受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人将签订的合同模板(包含认购书、意向认购书/定制协议、预/正式销售合同模板或厂房定制合同、预/正式租赁合同模板)等法律文件提供各条款建议,由委托人审核,并最终由委托人签订;f)受托人需完成租赁客户的签约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准备、合同解释及合同填写等,由受托人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由委托人签字盖章及收款;负责完成入驻企业各项费用的催收工作;g)受托人应制定项目导入中心现场工作管理制度与流程等,经双方确认后实施。h)受托人需每年安排园区人员前往标杆项目进行学习交流,每年不少于2次,相关费用由受托人自行承担。(4)受托人项目团队最低人数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房地产或相关专业背景人员。(合同签订前受托人提交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交由委托人审查。)团队人员应根据委托人对人员的需要及时调整。受托人确认接收到首年的首笔团队管理费后的20个工作日内,项目导入团队进场,该进场日期即为项目管理团队组建之日。如受托人未能在收到首年首笔团队管理费后20个工作日内进场,则将受托人收到款项的第20个工作日视同为项目管理团队组建之日。(5)产业定位受托人招引从事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等战略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企业;符合属地政府对产值、税收的考核要求,其中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符合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具备一定的产业聚集度。(6)入园标准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供拟招引入园企业信息及相关资料,委托人协同受托人共同推进拟签约企业的入园审批及办证审批办理。双方确认,自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招引企业信息之日起5日内反馈意见,企业正式入园并签订合同后,委托方出具准入函即视为该企业计入受托人完成的项目导入指标。(7)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在项目导入工作正式启动前共同确认的销售及租赁底价、安排完成项目导入任务。如项目所在地市场情况、政策等发生变化,双方应友好协商并调整项目导入安排;如就项目导入安排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三)运营期管理服务受托人需组建精干稳定的运营团队,作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运营期内以下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为准:1.日常运维管理:园区日常运营巡查及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的监督与管理;园区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协调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及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跟进;园区内各类日常事务的协调、受理与处置。2.入驻企业管理:入驻企业档案动态管理;房租、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的常态化催缴;入驻企业违约行为处理及退出管理。3.企业服务与政府对接:(1)协助委托人对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2)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开展检查及迎检工作;(3)定期完成园区企业经营情况数据统计,并按要求报送主管部门;(4)协助入驻企业申报政策奖励、扶持项目及其他惠企政策。4.其他工作:完成委托人交办的项目导入及接待管理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四)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委托人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下列费用,受托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福利、服装、差旅费、就餐费、办公设备及耗材、通讯费、交通费等。因项目工作量增加或服务范围扩大,委托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1.产业定位方案服务费:项目产业定位方案服务费为人民币【90】万元(¥【90,0000】)期数支付条件比例第一期合同签署生效、项目启动会召开后20个工作日内20%期数支付条件比例第二期提交《产业定位方案》,经委托人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60%第三期提交《产业定位方案》最终修改稿,经委托人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20%合计100%2.项目改造方案服务费:项目改造方案服务费为人民币【45】万元(¥【45,0000】)期数支付条件比例第一期合同签署生效、项目启动会召开后20个工作日内20%第二期提交《项目改造方案》,经委托人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60%第三期提交《项目改造方案》最终修改稿并经委托人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20%合计100%3.项目导入推广服务费:项目导入推广服务费为人民币【5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