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拟委托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专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前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本项目预公告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于2026年 09 月 28 日18点00分止(北京时间)前提出,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原件[内容至少包含建议正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若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138号华林中央公馆三层113单元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或者未递交书面原件材料的修改建议,均不予以受理。采购人信息: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联系人:潘女士联系方式:0591-22169252、0591-22169031代理机构信息: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138号华林中央公馆三层113单元联系人:卢俊杰、乐玉琴、杨辉、寇鑫彤、陈伟铭联系电话:0591-87515853、15305917991特此公告!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 09 月 22 日 (定稿)(预公告版)福建省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专项项目.docx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项目名称:福建省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专项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6-350101-05426[2026]03581项目编号:[350101]ZHZB[GK]2026002采购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09月第一章投标邀请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6-350101-05426[2026]035812、项目编号:[350101]ZHZB[GK]202600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邮编:350008联系人:高晓汀联系电话:0591-2216907112、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138号国发广场商住楼三层113单元邮编:350005联系人:卢俊杰、乐玉琴、杨辉、寇鑫彤、陈思琪联系电话:15305917991、0591-87515853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870,136.82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870,136.82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97,402.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福建省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专项1.0019,870,136.82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福建省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专项项元19,870,136.82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福建省精神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专项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部分不得超出最高限价项元12,101,100.00总价无2硬件设备部分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批元7,514,040.00总价投标人须针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中“1.3.1.2硬件部分明细要求”提供分项报价表,并在价格扣除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点上传该分项报价表3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费部分不得超出最高限价项元254,996.82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各合同包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64%;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36%;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2%,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419587055569 (2)其他:(2)-1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2)-2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①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最高限价”条款规定的。②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规定的。③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9.2、9.3、9.4、9.5、9.6、9.7、10.6、10.8、10.9、10.12无效投标规定的。④出现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1.3、1.4、6.2、6.3、6.4、6.7、6.9无效投标规定的。⑤出现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效投标规定的。⑥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示的内容或“商务要求”为负偏离的。⑦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⑧明显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响应。 (2)-3无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 (2)-4远程参与开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a.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投标人可远程线上解密(相关操作手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现场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请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选择携带CA证书并由代理机构进行解密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选择远程线上解密的,无须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b.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