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2026-04632689
二、合同名称: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779577
四、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废标重上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 广东省_江门市_蓬江区农林西路70号联系方式:0750-3276085供应商(乙方):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地 址:东风东路555号2507、2508房联系方式:1353948621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664768.83元合同金额: 66.47688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江门市市本级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1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2.合同变更.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632689甲方: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乙方: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664768.83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肆仟柒佰陆拾捌元捌角叁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及物业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托乙方(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对(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实行一体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将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3.“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人在定点系统中提出的其他工作(特殊服务)需求,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或专业服务。4.“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人。5.“乙方”系指最终确定并公告的定点服务供应商。6.“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及相关场所。7.“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实施合同所约定的评价程序和条件。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采购公告和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承诺书等。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物业类型:--政府机关坐落位置:--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70号之五第四条委托管理事项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条所列的各项服务内容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一、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二、服务内容:保安、工程、清洁、绿化、餐饮等服务;
三、人员配置:项目经理1人、保安人员5人、清洁绿化人员3人,共9人。本项目其他工作(特殊服务)内容如下:-第1页-/第五条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个月。第六条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甲方根据场地情况免费提供物业/专业服务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等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第七条物业管理收费1.本合同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664768.83元。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相关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1.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主管部门实施的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原则:1.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1.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1.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物业服务内及服务标准相对应;1.4合理性原则。与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其它支付方式:乙方进场服务并通过甲方考核后,于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50%(332834.41元),剩余物业管理费332834.42元于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上述付款时间届满前,乙方需提前开具等额有效的增税发票给甲方。具体以市财政部门下达资金为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第九条经营制约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在不致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应予以配合。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第十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4.乙方必须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抽查时缺少的人数乘以其当月工资额的5%作为罚金,扣除当月(季)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第2页-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8.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