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GS-KCHT-2026-811967

二、合同名称: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S-KJXY-20260204620101000028

四、项目名称: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皋兰县兰泉路1号联系方式:5727961供应商(乙方):皋兰车仕达汽修厂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村37号联系方式:1519310965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2592281(批)¥259,228.00¥259,228.00按实际要求完成合同金额: 259,22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贰佰贰拾捌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1日至2027年09月21日履约地点:皋兰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59228车辆维修9月份.pdf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09月21日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259228车辆维修9月份.pdf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60204620101000028征集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皋兰车仕达汽修厂合同名称: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6-811967甲方: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皋兰车仕达汽修厂合同金额(元):259228.00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贰佰贰拾捌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维修车辆1修批-车辆维产品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无,无,维修车辆1批-车辆维修1259228.0000259228.00合计(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贰佰贰拾捌元整(小写):¥259228.00元备注: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

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第1页-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严格遵守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各单位督查检查。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甘永文、甲方单位名称: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31-5727962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2026年09月21日乙方(公章):乙方负责人:魏周杰开户银行:建行皋兰支行银行账号:62050136020100000304联系电话:15193109657单位地址:石洞镇魏家庄村37号2026年09月21日-第2页-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60204620101000028征集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皋兰车仕达汽修厂合同名称: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6-811967甲方: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皋兰车仕达汽修厂合同金额(元):259228.00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贰佰贰拾捌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维修车辆1修批-车辆维产品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无,无,维修车辆1批-车辆维修1259228.0000259228.00合计(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贰佰贰拾捌元整(小写):¥259228.00元备注: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

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第1页-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严格遵守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各单位督查检查。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甘永文、甲方单位名称:皋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31-5727962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2026年09月21日乙方(公章):乙方负责人:魏周杰开户银行:建行皋兰支行银行账号:62050136020100000304联系电话:15193109657单位地址:石洞镇魏家庄村37号2026年09月21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