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地类变化监测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503A_001

二、合同名称: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地类变化监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0000202402000503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地类变化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地址:太公一路23号联系方式:0633-8316035供应商(乙方):日照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69号联系方式:151661855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无136.936.9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日照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1

九、其他补充事宜: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地类变化监测项目合同.pdf山海天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doc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一路23号乙方(成交供应商):日照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69号建设大厦8楼乙方于2024年8月21日参加了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地类变化监测项目(SDGP371100000202402000503)”政府采购活动,确定乙方为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地类变化监测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地类变化监测项目服务内容:1.《日照市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2、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2023、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元数据库、实地照片、室外滑雪场外业调查文件、监测实际参考利用的专题资料等数据;3、技术文档,包括项目设计书、技术总结、质量检查报告等;4、根据业务管理需要,结合其他有关数据,通过计算和分析形成的数据成果、统计分析报告及图集等。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玖仟元整(¥369000.00)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项目交付时间、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1.交付时间: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完成全部成果和上报,直至通过省级质量核查和验收,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以省具体要求为准。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质量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3.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省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款项支付数据库建设完成经国家和省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款(以上款项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拨付)。第七条知识产权1.乙方对完成的作品享有署名权。甲方将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该作品的著作权即自动转为日照市政府所有。2.甲方有权在成果提交后公开展示,并通过传播媒介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方案。第八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九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乙方对项目质量负有终身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在规划编制成果完成后乙方继续提供实施保障服务,从而提高成果实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乙方指定刘恒辉为全权负责人负责该项目。项目实施和验收均由其管理、配合。乙方全权负责人联系方式:15376692655。如联系人员有变更,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5.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7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日照市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2份,乙方2份,代理机构1份。第十五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2024年8月31日2024年8月31日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