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WH090SL26SG050001 合同名称2026年弋江区泵站更新改造(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WH090SL26SG0500(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60189号) 项目名称2026年弋江区泵站更新改造(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WH090SL26SG050001 标段名称2026年弋江区泵站更新改造(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人(甲方)芜湖市弋江区峨桥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类别水利工程 合同金额21701945.25 金额单位元 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0日 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合同完成日期2027年04月14日 合同期限210个日历天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质量要求合格 免责声明 本页面合同数据由采购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备注2026年弋江区泵站更新改造(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合同.pdf一、合同协议书芜湖市弋江区峨桥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2026年弋江区泵站更新改造(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已接受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2026年弋江区泵站更新改造(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6年弋江区泵站更新改造(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更新改造)项目施工。(2)工程地点:芜湖市弋江区峨桥镇石谷村、新淮村。(3)工程规模:本工程针对3座泵站进行更新改造,设计排涝总流量为10.45m/s,总装机功率1094kW。其中,黄公度站设计排涝流量为4.73m/s,装机功率为480kW:小有圩站设计排涝流量为0.47m/s,装机功率74kW:王山头站设计排涝流量为5.25m/s装机功率540kW。黄公度站规模为小(1)型,泵站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穿堤涵闸级别为3级。小有圩站规模为小(2)型,泵站等别为V等,永久性主要、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穿堤涵闸级别为3级。王山头站规模为小(1)型,泵站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穿堤涵闸级别为3级。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对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等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以及泵站先进闸库房改造等。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1(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对黄公度站、小有圩站、王山头站等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以及泵站先进闸库房改造等。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5.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单价合同(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柒拾万壹仟玖佰肆拾伍元贰角伍分(¥21701945.25元),其中:安全生产费用57万元,暂列金额100万元,暂估价万元。6.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华丽,技术负责人:查显梅。7.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肆仟零叁拾捌元玖角壹分(¥434038.91元)。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在发包人组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11.合同工期及进度(1)工期为:21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4月1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2)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序号关键项目名称最迟完工日期备注1水力机械及电器设备采购安装2027年3月20日2堤防垅口回填2027年3月31日1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包括13.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14.价格调整(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方式:不调整15.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与付款时间为: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10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3)……3(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方法约定为:16.质量保证金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总额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发包人应同时返还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说明:适用于逐次扣留。需注意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额的3%或由承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担保。(说明:适用于一次性扣留或提交担保)。17.缺陷责任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计算如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18.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2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发包人:(盖单位章)芜湖市弋江区峨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盖单位章)安徽省长江河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箱:2026年9月10日电子邮箱:2026年9月10日4